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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关于加强县级党委政法委建设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 2022-06-09 13:25:02 浏览:

县、市、区委政法委(以下统称县级党委政法委)是县级党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担负着维护稳定、综合治理、防处邪教、执法监督、工作协调和队伍建设等繁重任务。近年来,各县级党委政法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在领导和管理基层政法和维护稳定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一些地方,县级党委政法委建设还存在许多突出问题,如职责任务不清,工作体制不完善,工作机制不健全,部分地方人员编制不足,干部结构不合理,内设机构不规范,一些领导干部统筹协调、解决复杂问题的本领不够强,工作保障不到位等,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意见》(中发200515号)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结合安徽省实际,现就加强县级党委政法委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县级党委政法委的主要职能

县级党委政法委的职能主要有以下十项:(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部署,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安排,并督促贯彻落实;(二)组织统筹指导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工作,协调处理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三)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订推动政法各部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具体措施;(四)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执法权和司法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五)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六)组织协调、督查指导防范处理邪教和有害气功组织工作,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七)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牵头组织推动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八)组织开展政法工作的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基层政法工作的意见和措施;(九)指导协调政法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组织推动基层法学研究;(十)办理党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进一步加强县级党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建设

要高度重视县级党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建设,把政治强、作风硬、熟悉政法工作、年富力强、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和较强组织领导能力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特别是要选好配强政法委书记、副书记。(一)县级党委政法委应设书记1名,副书记1~2名,一般不得超过3名。(二)县级党委政法委书记应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副书记应由正科级领导干部担任,书记、副书记的任免应事先书面征求省辖市党委政法委的意见。(三)严格按照干部条件和班子职数选拔配备党委政法委书记、副书记,保持班子成员合理的年龄和知识结构,一律不得进行超职数照顾性安排。(四)加强对政法委领导班子的教育培训,建立党委政法委书记、副书记的初任培训制度,并开展经常性轮训。

三、进一步加强县级党委政法委机关建设

(一)规范机构设置。县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与党委政法委合署办公,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党委政法委。党委政法委内设机构要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行综合设置,不强调与上级部门对口,可内设办公室、队伍建设(执法监督)室等机构。各机构之间既要有分工,又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二)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根据当前县级党委政法委担负的维护社会稳定等各项任务日益繁重的实际情况,各地要加强县级党委政法委机关工作人员力量,以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制度建设。县级党委政法委要从制度建设入手,强化内部管理机制创新,严格规范各部门、岗位责任,明确工作程序和纪律,提高机关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水平。认真落实政法委员会会议制度、重大事项议决制度等工作制度,提高组织协调领导政法工作的能力。加强学历型和效能型机关建设。努力提高机关干部自身素质和能力。

(四)落实干部协管职能。县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与政法委的沟通,支持政法委切实履行好协管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职能。对县级党委政法委协助管理的政法部门领导干部的任免调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级党委组织部会同上一级政法部门和同级党委政法委,共同考察提出任免意见。根据政法部门工作需要及干部状况,政法委也可直接向组织部或有关部门提出任免、调动的建议。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名单,在报县级党委组织部的同时,抄报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上一级政法部门党组(党委)。考核县级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时,应听取县级党委政法委的意见。

(五)完善保障机制。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财力状况。进一步改善县级党委政法委办公条件,逐步加大对通讯、信息网络等装备的投入,政法委履行职能所需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并逐步提高经费保障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对县级党委政法委建设的组织领导

省辖市党委政法委要积极争取市委支持,加强与县级党委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加强县级党委政法委建设工作中的问题。省辖市党委政法委要注重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县级党委政法委的工作情况,加强对县级党委政法委的业务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县级党委政法委建设中的经验和做法,推动县级党委政法委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县级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委关于加强党委政法委建设的有关精神,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切实加强对党委政法委建设的领导。经常听取政法委的工作汇报,积极支持政法委的工作,通过政法委领导和管理政法部门和政法工作。及时出台政策措施,着力解决实际问题,为加强县级党委政法委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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