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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搞好主要建筑材料的质量与控制

发布时间: 2022-09-05 11:20:03 浏览:

主要建筑材料的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和决定建筑物的质量,所以我们在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首先要监督主要建筑材料的质量,如何搞好主要建筑材料的质量管理与控制是摆在我们施工、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的一个重要任务。

虽然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种类很多,其质量要求也个不相同,但是从总体上说,建筑材料可以分为直接使用的进场材料和现场进行二次加工后使用的材料两大类。前者如砖或砌块,后者如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等。施工、监理、质量监督人员对这两类进场材料质量控制的基本都应当必须掌握。

1. 进场材料质量的验收

(1)对材料外观、尺寸、性能状况、数量等进行检测。对材料外观等进行检查,是任何材料进场验收必不可却的重要环节。例如,对砖或砌块尺寸的检查。对袋装水泥每袋实际重量的检查等,对钢材直径、打捆绑扎方式及查封的检查。在施工实践中,通过实物检查,可以杜绝许多外观、尺寸不合格或实物性能与标准不符合的劣质材料。

(2)检查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实物的外观检查虽然重要,但材料的内在质量更加重要。材料的内在质量如物理、化学性能等,仅凭外观检查是难以查清的。由于上述材料由工厂生产,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生产厂家应该对产品质量负责。因此,进场材料必须有生产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施工现场时常遇到进场材料没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或提供的证明文件是未重新加盖印章的复印件,或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填写不全等情况。例如,未注明材料的性能指标、生产日期、采用标准、代表批量等主要参数,这写情况均应视为不符合要求。

(3)检查材料性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材料质量不仅应该达到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当设计有特殊要求时,还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因此,材料进场时,尚应对照设计要求进行检查验收。

(4)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对涉及基地基础与主体结构安全或影响主要建筑功能的材料,还应当按照有关规范或行政管理规定进行抽样复试。例如,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水泥的安全性、钢材的力学性能等应当进行抽样复试,以检验其实际质量与所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是否相符。

2.见证取样和送检

今年来,随着工程质量管理的深化,对工程材料试验的公正性、可靠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1995年开始,我国深圳、北京、上海等城市,先后开始实行有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具体作法是:对部分重要材料试验的取样、送检过程,有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的代表到现场见证,确认取样符合有关规定后,予以签认,同时将试样封存,直到送达试验单位。

这种方法较好地对取样送检过程实施了第三方监督,是试样的公正性大为提高。1997年底,建设部正式将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列为施工试验的重要内容,并规定,对混凝土试块、钢筋、外加剂必须实行有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列》中,也将上述内容列为对进场材料控制的重要措施。

为了更好的控制工程及材料质量,监督人员应当熟悉见证取样的有关规定,并监督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认真实施。应当将见证取样送检的试验结果与其他试验结果进行对比,互相印证,以确认所试项目的结论是否正确、真实。如果应当进行见证取样送检的项目,由于种种原因为做时,应当采取补救措施。例如,当条件许可时,应该补做见证取样送检试验,当不具备补做条列时,对相应部位应该进行检测等等。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提高了取样与送检环节的公正性,但对试验环节,没有涉及。通常由各地根据自己的情况对试验环节进行抽查的方法加以管理。

3.新材料的使用

新材料通常指新研制成功或新生产出来的未曾在工程上使用过的材料。建筑工程使用新材料时,由于缺乏相对成熟的使用经验,对新材料的某些性能不熟悉,因此必须贯彻“严格”、“稳妥”的原则,我国许多地区和城市,对建筑工程使用新材料,都有明确和严格的规定。通常,新材料的使用应该满足以下三条要求:

(1)新材料必须是生产或研制代为的正式产品,有产品的质量标准,并应达到合格等级。任何新材料的生产研制单位,除了应有开发研制的各种技术资料外,还必须具有产品标准。如果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则应该制定企业标准,企业标准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没有质量标准的材料,或不能证明质量达到合格的材料,不允许在建筑工程上作用。

(2)新材料必须通过试验和鉴定。新材料的各项性能指标,应通过试验确定。试验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为了确保新材料的可靠性与耐久性,在新材料用于工程前,应通过一定级别的技术论证与鉴定。对涉及地基基础、主题结构安全及环境保护、节能、防火性能以及影响重要建筑功能的材料,应经过有关管理部门批准。

(3)使用新材料,应经过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的认可,并办理书面认可手续。

我们应从以上三个重要方面,搞好建筑工程所用材料的质量管理及质量控制,确保为社会提供满意、放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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