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乡两乡合并建设搬迁新址项目
及××县××乡枫香树地质灾害滑坡项目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县××乡、××乡合并建设搬迁新址项目
及××县××乡枫香树地质灾害滑坡项目
工 程 地: ××县××乡
委托单位: ××乡人民政府
承接单位: ××地矿工程勘察总公司
二○○九年九月
合 同 书
委托方:××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地矿工程勘察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对××、××两乡合并建设搬迁新址项目实施新址选址报告、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及地压覆矿评估等业务;对××乡枫香树地质灾害滑坡项目开展调查、勘查、测绘等业务,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各方责任,协作配合,做好各项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地点
××县××乡。
二、项目内容:
1、××县××、××两乡合并建设搬迁新址项目
(1)委托乙方对××县××、××两乡合并建设搬迁新址项目进行新址选址报告工作。
(2)按建设用地征地程序要求,委托乙方对××县××、××两乡合并建设搬迁新址项目进行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工作(一级评估);
(3)按建设用地申请程序要求,委托乙方对瓮安县××、××两乡合并建设搬迁新址项目进行建设用地压覆矿评估工作;
2、××县××乡枫香树地质灾害滑坡项目
对调查区进行地质灾害滑坡详细调查、勘查、测绘,分析评价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发育成因、发育现状、危害趋势及危害范围,对地质灾害隐患区进行防治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项目工期
1、××县××乡枫香树地质灾害滑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新址选址报告,于 2009年 09月 2 5日前提交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给甲方。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工期顺延。
2、××县××、××两乡合并建设搬迁新址项目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地压覆矿评估,于 2009年 12月 3 1日前提交以上项目正式报告及省相关部门评审通过意见给甲方。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顺延。
四、甲方责任:
1、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与项目报告编制的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 | 文件资料份数 | 提供日期 |
××乡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 1份 | 合同生效日 |
××乡总体规划 | 1份 | |
××乡地质灾害防治有关文件 | 1份 | |
其它有关文件及要求 | 1份 |
(2)各个项目委托书一份;
2、合同签订后,若甲方单方终止合同,甲方应支付合同总款的50%给乙方。
3、甲方须保证报告编制所需资料的齐全、完整、真实可靠性。
4、因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和技术资料有误造成的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5、乙方在工作区间,甲方负责提供项目所需的地质灾害点历年的变形、监测等相关统计资料及该地区工农业和居民发展等统计资料。
6、配合乙方顺利开展野外勘查和调查工作。
五、乙方责任
1、及时开展野外勘查、调查及测绘工作。
2、负责成果的技术性评审通过。若评审过程中成果存在技术问题,由乙方自行补充工作完善后,负责成果的评审通过。
3、乙方按下述进度提交可供审查的规划成果:
规划成果名称 | 提交日期 | 提交份数 | 备注 | ||
年 | 月 |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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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乙方应于2009年 月 日前,将合同经费取费标准明细表、代理人委托书及公司相关资料提供给甲方,以便甲方按时向有关单位汇报。
5、对甲方提供的成果报告,乙方有义务保密,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事项,否则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合同经费及付款方式。
1、工程费用:经甲乙双方洽谈磋商,确定该项目的总工程费用按 万元整(¥ .00元)包干,合同签订后5日内甲方先支付合同总额的20%作为预付款给乙方,即 万元整(¥ .00元)作为前期工作费用;
2、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进度款给乙方,即 万元整(¥ .00元);
3、所有报告经省相部门召开评审会议通过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作为进度款给乙方,即 万元整(¥ .00元);
4、剩余尾款 万元整(¥ .00元)待所有项目得到省相关部门批文后一次付清。
七、根据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1、提前完成上述工作量,提前一天完成奖励200元,每拖延一天扣工作经费200元(以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省相关部门召开评审会议通过报告内容的时间为准。下同);
2、拖延10天以上扣工作经费的10%,拖延20天以上扣工作经费的30%。
八、本合同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后,合同自然终止。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乡人民政府 乙方:××地矿工程勘察总公司
甲方代理人: 乙方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