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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参学单位梳理出的突出问题纳入第二批活动单位整改落实内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5-10 12:05:02 浏览:
各乡镇党(工)委,县直、区市属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各巡回检查组、指导检查组:
根据区、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为切实加强全县第二批、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协调联动,更好地解决突出问题,真正把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作为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内容再充实、机制再完善、实效再延伸的过程,经研究,将全县第三批参学单位需要县直、区(市)属部门、单位帮助解决的突出问题纳入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内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参学单位要继续做好问题梳理及分类处理工作
(一)继续梳理问题
各参学单位要在前一阶段梳理归纳突出问题的基础上,结合整改落实阶段各项工作,召开专门会议,认真讨论研究,继续梳理出制约本单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清理出需要县直、区(市)属部门、单位协调解决的问题,认真填写《**县第三批参学单位需要上级单位协调解决的问题登记表》(附表2)。梳理出的问题要具体,切忌过大、过空,问题数量也不宜过多。
(二)注重分类处理
1、各乡镇、教育局要结合整改落实阶段工作任务,继续收集整理村、社区、中小学校、医院、所属“两新”组织需要上级部门、单位帮助协调解决的问题;县第五指导检查组负责收集德海公司、阿伊河肉制品公司、个体私营协会梳理出的需要上级部门、单位帮助协调解决的问题,汇总后于1月30日前报送县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
2、县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各参学单位需要县直、区(市)属部门、单位协调解决的问题,并及时转交相关单位整改落实。
二、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参学单位要扎实做好批次联动解决问题工作
1、挂牌问题要及时“销号”。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各参学单位要根据县委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整改落实各项后续工作,列入本部门、单位的整改问题,已经解决的,要以文件形式于1月30日前上报县巡回检查组和县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县巡回检查组核准认可后,由县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销号处理;没有解决的,要说明情况,积极创造条件加以解决。
 2、第三批活动单位梳理的问题要继续纳入第二批整改台帐。第二批参学单位要对照《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参学单位初步查找问题纳入第二批活动单位整改落实内容明细表》(附表1),认真制定解决方案,继续列入本单位整改台帐,切实帮助解决。县巡回检查组、县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不定期检查,督促任务落实,确保全县第二、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联动解决问题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要进一步坚持统筹兼顾,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央和区市党委的部署,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还有一个半月左右的时间就基本结束,时间紧、任务重。全县各参学单位要自觉坚持统筹兼顾、科学安排,正确处理好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抓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自觉把为群众办实事、为基层解难题作为体现学习实践活动效果的主要工作内容来抓,真正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2、要进一步落实指导责任,实现整体推进。县乡各指导检查组要根据基层实际和行业特点,经常深入工作基础薄弱、矛盾问题较多的单位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推动学习实践活动进展平衡、协调推进,实现学习实践活动与当前工作相互促进、良性互动。
3、要进一步加强正面宣传,保持强大声势。要继续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全方位宣传学习实践活动的做法、经验和成效,尤其要突出宣传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单位帮助第三批参学单位解决突出问题的典型事例,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基层、服务群众的浓厚舆论氛围。要继续运用身边的先进人物、先进事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要继续运用基层科学发展的生动实践和改善民生的实际效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基层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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