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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1-7月稳定物价措施及建议

发布时间: 2022-05-20 14:00:03 浏览:

关于我市1-7月稳定物价措施及建议  

   

一、当前市场价格的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持续上涨,1-7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同比涨幅分别为5.5%、5.5%、6.8%、6.7%、6.0%、5.8%、5.8%,累计上涨6.1%,高于全国5.5%,低于全省6.8%的平均水平,在河西五市及兰州市中位于第三位(武威6.3%、嘉峪关6.0%、酒泉6.3%、金昌6.4%、兰州6.0%)。  

在统计调查八大类商品中,食品类价格上涨15.8%(1-7月,下同),影响总指数上升5.06个百分点,食品类价格上涨仍是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变动的主要因素。  

粮油类特一粉(桑大叔)零售价格每500克(7月份,下同)1.56元,较上年同期的1.42元上升9.9%,较上月持平;粳米(东北方正富硒米)3.25元,较上年同期的2.75元上升18.2%,较上月的3.03元上升7.3%;菜籽油(山丹马场产) 6元,较上年同期的4.8元上升25%,较上月持平。  

肉禽蛋类的鲜猪肉(剔骨后腿肉)16元, 较上年同期的11元上升45.5%,影响总指数上升1.46个百分点,较上月持平;鲜牛肉(剔骨)18元,较上年同期的16元上升12.5%,较上月持平;鲜羊肉18元,较上年同期的16元上升12.5%,较上月持平;活鸡8元,较上年同期的7.5元上升6.7%,较上月持平;鸡蛋4.8元,较上年同期的4.2元上升14.3%,较上月持平。  

鲜菜类的芹菜(本地小芹菜)1.5元, 较上年同期的0.9元上升66.7%,较上月同期的1.9元下降21.1%;油菜0.5元,较上年同期的0.8元下降37.5%,较上月的0.7元下降28.6%;西红柿1.5元,较上年同期的1.2元上升25%,较上月同期的1.2元上升25%;土豆1.1元,较上年持平,较上月同期的1.2元下降8.3%; 尖椒(龙椒)2元, 较上年同期1.1元上升81.8%,较上月的2.5元下降20%;韭菜0.8元, 较上年同期的1.5元下降46.7%,较上月的0.9元下降11.1%;大蒜2.5元, 较上年同期的7元下降64.3%,较上月的3.5元下降28.6%。液化气价格每10公斤76元,较上年同期的64元上升18.75%,较上月持平。  

二、前期的主要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了成品油、药品、电网电价、客运、旅游等价格政策,着力于加强市场物价调控监管,严格价格和收费管理,停止了除环境资源价格外的一切价费政策出台,认真清理规范整顿涉农涉企收费,加大市场价格监测,强化价格监督检查,不断完善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各项措施,加强部门联系,分阶段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分析市场价格形势,制定相应工作措施,落实相关部门责任,制定了价格调控目标责任书,市场价格调控取得了明显效果,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由年初最高的6.8%下降到7月的5.8%。从去年12月我市建立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以来共召开会议6次,在全市范围组织安排工商、商务、农业、人社、供销、民政、粮食等部门开展了农资价格专项检查、食用盐价格检查、农业投入品检查、农产品质量监测检查、粮食收购主体资格检查、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日常监管检查和重大节日市场价格检查等重大检查10次,采取检查与调研相结合的方式,摸清了情况,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制定了应对措施,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  

三、存在的问题  

 9月1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求是》杂志发表《关于当前的宏观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的文章指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环境仍然十分复杂,不稳定、不确定因素还不少。目前来看,下半年物价维持在高位的压力仍然突出”。国家发改委国民经济综合司就当前经济运行形势发布报告称,我国的价格总水平仍可能高位运行。  

在国际国内大通胀的环境下,我市物价调控仍面临严峻复杂的局势。  

(一)我市今年下半年的物价调控目标不能完成。我市7月份CPI涨幅高于全省下达4%左右的调控目标,今年的物价调控目标实现难度很大。  

(二)物价指数上涨还存在诸多因素。食品类价格上涨仍是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变动的主要因素,1-7月食品类价格上涨15.8%,影响总指数上升5.06个百分点,而食品类中猪肉价格上涨45.5%,这是食品类价格影响指数过高的最主要原因。猪肉价格上涨的主要原因:一是玉米、精饲料、水、电等价格上涨导致成本提高;二是外地猪肉收购价较高,导致我市生猪大量外流,80%销往青海等地;三是口蹄疫、蓝耳、高热等疫病带来极大的养殖风险,导致生猪补栏不够,出栏量下降。蔬菜价格上涨的原因:一是我市100万亩制种玉米都不能种植蔬菜,导致部分农民需要购买面粉、蔬菜自用;二是城郊附近农民的农业用地逐渐减少,以往在小麦田里套种的胡萝卜、芹菜等秋菜的场景不再显现;三是我市胡萝卜、芹菜、大蒜等蔬菜都需要从外地大量调入,价格自然较高。  

四、加强市场价格调控的措施和建议  

(一)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增加农产品市场供应。一是要紧紧围绕“菜篮子”工程建设,落实“张掖市现代农业示范工程2011年度实施方案”的各项任务和优惠政策,提高蔬菜的生产和上市量,特别要提高秋季土地的种植利用指数,加大夏收后蔬菜种植面积,扩大生产规模,落实科技措施,优化品种结构,增加蔬菜产量,提高蔬菜生产水平和应急供应能力。二是抓紧落实生猪各项生产扶持和补贴政策,加大对生猪生产的扶持力度和规模养殖场(户)的补贴力度,进一步改善生猪生产条件,提高母猪繁殖率、仔猪成活率、出栏率,加大生猪疫病防控工作力度,提高动物疫病防控水平,加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口蹄疫等重大生猪疫病防控工作,以此缓解生猪周期性波动对市场的影响,同时要加快猪肉冷藏建设,加大猪肉储备,增强对市场的调控能力。  

(二)加强市场流通体系建设,降低流通成本,抑制价格上涨。加强物流建设,促进商贸流通,全面落实对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通行费政策,确保“绿色通道”畅通。要重点加强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建设,加快“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要进一步落实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双百市场工程、社区肉菜市场建设的各项措施,优化市场流通,降低流通环节成本。  

(三)进一步落实化肥淡季储备制度,保障农业生产。要进一步落实化肥淡季储备政策和计划安排,完善化肥淡季储备制度,扩大储备品种和规模,增加储备贴息贷款,落实储备任务。要加大同大型化肥生产企业的合作力度,建立稳定的货源渠道,保障化肥的充足供应,促进农业生产。  

(四)规范市场交易秩序,降低交易门槛费用。一是要大力整顿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假售假、欺行霸市、囤积居奇等不法行为,维护市场公开、公正、公平。二是各农贸市场要做好菜农和蔬菜经营户的接纳工作,降低市场费用,降低入市门槛,动员市场开办单位对经营农副产品的经营者适当降低摊位费,降低经营成本,促进农副产品价格稳定。三是建议县区政府要求各市场经营单位承诺对农民进入市场销售自产的蔬菜免收一切费用,加快社区便民店的建设,引导菜农直接进入销售,降低菜价。  

(五)落实各项补贴政策,安排好困难群众生活。积极争取资金,继续落实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应对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政策、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挂钩的联动机制等措施,加大补贴力度。  

(六)开征我市的价格调节基金。目前全国 22个省、市、区的201个地级市中,有168个建立了价格调节基金,占83.6%;1132个县级市中,有623个建立了价格调节基金,占59.9%。我省兰州、天水、庆阳、平凉在近几年相继建立了价格调节基金,并发挥了巨大作用。  

(七)加强价格监测,及时向上级提供市场动态信息。进一步加大市场价格监测力度,紧密关注与居民生活密切关系的粮、油、肉、蛋、菜、奶等商品价格和原粮(小麦、玉米)、玉米种子、油菜籽、棉花、生猪、仔猪等农产品购销价格,加强对以上相关商品市场销售数量、库存情况和价格变化情况的跟踪监测,按照市政府2011年度考核目标管理责任书有关内容,认真落实确定的14个蔬菜品种的价格通报制度,对监测数据及时分析,对可能引起价格异常波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认真研究对策,提出调控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当好参谋。  

(八)继续严格控制调价措施,切实维护市场稳定。严格控制调价行为,审慎调整价格,除国家出台的调价项目和市上已经批准的调价项目外,市、县区在年内除资源性价格外原则上不得出台涉及供暖、医疗服务价格以及物业收费等任何调价措施,严格执行《甘肃省定价目录》,严禁越权调定价格行为。  

(九)切实加强对商品房价格监管。落实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制度和明码标价制度,实行一房一价,加大检查力度,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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