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自检自查情况报告 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自查报告文章,供大家阅读参考。
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自检自查
情况报告
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镇办发〔2016〕49号)、**县纪委监察局(2016)10号明电《关于深入开展“六个严禁”自查自纠报告》的要求,结合**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际,对照“六个严禁”进行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六个严禁”自查情况
作为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我始终坚持带头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忠于职守,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努力在干部职工中树立廉洁从政、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在加强自律的同时,本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严格执行“三严三实”规定,强化对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的监督和管理,扎实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活动,做到警钟长鸣,筑牢思想防线,打造一支“团结、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干部队伍。
(一)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情况
本人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规定或者议事规则,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以暗示、授意、指定、强令等方式,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决
策、城乡规划管理活动、招标投标活动、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管理等影响工程建设正常开展或者干扰正常监管、检查、取证等执法活动的行为。
(二)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土地征用情况
经自查,本人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利用职权向有关部门、单位或者人员以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干预插手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审批事项,破坏土地市场秩序,给国家、集体利益造成较大损失,造成土地管理政策法规不落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定不执行,非经法定程序审批土地,非法压低地价招商,非法批准占用土地,非法批准征收土地,征地补偿制度不落实等情况。
(三)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经自查,本人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规定或者议事规则,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有关人员以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要求其违反规定审批或者出让探矿权、采矿权,影响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给党和国家、人民利益、公共财产以及国有、民营等各种所有制企业造成较大损失;探矿权、采矿权市场体系不够健全;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不够规范等情况。
(四)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情况
经自查,本人不存在重点整治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管理使用监督中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截留、
挤占、挪用、贪污、套取、骗取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的问题。违反规定改变扶贫救灾资金使用范围和投向;违反扶贫救灾资金分配、拨付和扶贫项目立项、审批程序。社保基金收入不按规定入账,隐瞒、截留、坐支、转移社会保险缴费收入;不严格执行社保基金支付政策,擅自扩大使用范围;将社保基金用于对外投资、经商办企业、自行或者委托放贷、参与房地产交易、弥补行政经费和平衡财政预算,以及为企业贷款担保、抵押,等情况。
(五)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情况
本人不存在用公款向单位和个人发、送“红包”,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红包”,以及借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与行使职权有关或者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情况。
(六)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情况
本人没有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没有利用职权在干部选拔任用上搞指定提拔、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突击提拔、带病提拔或者授意、指使、强令组织人事部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任人唯亲,甚至进行权钱交易;部分党员干部热衷于拉关系、跑路子、要位子,搞感情投资、物质投资,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情况;也不存在“三超两乱”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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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本人在学习了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之后,对照其内容,认真自查,能够严格遵守“六个严禁”,无一违反,同时也发现一些问题,具体如下:一是学习不够深入,思想不够解放。二是工作不够深入,创新意识淡化。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将根据县委、政府和县纪委监察局的有关精神要求,把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贯穿到“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中,针对发现的问题确定整改措施、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推动整治工作的进一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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