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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变”与草书板化发展

发布时间: 2022-08-25 17:15:03 浏览:

一、概念

草书部分来源于隶书,但其作为隶书的变体,与隶书可以说是同步演进的,即隶书本身是篆书的变体和俗体,由篆隶结合体到古隶再到八分,在其到了足够简单易写的时候,草体也完成了由所谓隶草到半草化到完全草化的变化,这种变化进程和变化关系笔者称之为“草变”。

认识“草变”,对草书的创作、研究和审美来说具有全局性的作用。这一变化开启了有关动态书体艺术性发展的序幕,可以说书圣、草圣的形成甚至书法成为一门专业的艺术都与这一变化息息相关。“草变”促使草书和书法成为一门专业艺术的同时,作为书法艺术中正草两体中的草体,为魏晋二次草书变革改造提供了源泉并奠定了基础,可以说只有汉代草书的形成过程可以称得上“草变”,而魏晋及以后的草书发展只能称之为“草书的变革、变法”或“二次草变”,即在汉代草书基础上融入更多艺术元素和个人、社会群体的审美理想。书法更确切指草书在世界上能称为一项不死不老而高深莫测的艺术,我想就跟汉字构形的艺术性变化—“草变”有关。

二、发展阶段和意义

大量汉代草书简牍的发现,填补了古草演变及其艺术研究的缺失。从出土的资料中可以看到今天所谓的章草字形并由此推想和对比当时书写的真实状况。笔者从分析西汉马圈湾简牍得出完全草化的简牍数量占到草书简牍的百分之九十,其中完全草化的简牍中又包含了百分之十的半草化字;半草化的简牍占草书简牍的百分之十,其中半草化的简牍中包含了百分之三十的完全草化字,通过计算可以得出完全草化的字占到百分之八十四左右。草化的程度与时代有关,完全草化的字多出自同时期的简牍,时代为元始至地皇时期。宣元时期为半草化的字,此时草书发展不太成熟,但已经形成草书的特点,与隶书简牍有很大区别。通过草化分析可以得出章草的出现远远早于王莽时期,最晚也在宣元成哀这几十年之内,这也恰恰符合张怀瓘提到的从元帝史游开始就已经有章草这一说法了。我们目前见到的有限的带有个人书写风格的早期草书简牍并不能反映汉代草书全貌,更不能代表汉代草书艺术的最高水平,保守说来以上按时间推断的草化分析还有可能被刷新,依据突然成熟的马圈湾草书作品就说足以明我们已经低估了古人在草书上的创造能力。

在发展过程上,“草变”分为两个阶段:一为草书体自身的极化发展。草化基于实用需求而形成、发展,草书的极化发展规律是草书形体演变的根本原因,形成了一套基本完整的草法系统。二为艺术自觉阶段,书法家占据了主导地位,从而使草书上升为书法艺术,并一直嬗变发展至今。古人在实用功能的基础上不断为其赋予了艺术内涵。汉武帝以来“善史书”风气的形成,对汉代草书的发展和规范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西汉元帝“善史书”及史游作《急就章》的典故证实了其在草书发展过程中的推动作用。东汉早期的光武帝喜好书法,之后的数位东汉帝王也对草书有浓厚的兴趣。东汉宗室刘睦擅长草书,明帝“驿马令作草书牍十首”,可见他对刘睦草书之欣赏。东汉末年的灵帝于光和元年(178年)置鸿都门学,专门培养文学、艺术人才。帝王的喜爱和引导,往往也会对字体、书法的发展造成重要影响。西汉中后期以来,文人草书家就开始出现。西汉末陈遵所书尺牍,时人皆藏弄以为荣,确实记载了作为草书家的历史遗迹。

对汉代草书进行艺术研究的学术意义至少也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通过“草变”揭示草书体的极化发展规律。汉代草书从产生到成熟再到成为专门艺术化表明了草体的深入化发展,即越来越不易辨识读懂,越来越具有艺术性,呈现极化发展特征。极化发展是草书发展的内在规律,也是草书走向专业化艺术化的原因。(正体呈现出朝着实用性的极化发展—从散漫的大篆到修长的小篆,从端正的隶书到方正的楷书,正体变得越来越具有识别性。可以看出草体和正体都呈现出极化发展,一个朝着艺术性一个朝着实用性。换句话说,正体越来越一看便识,而草体越来越需要学识能力。正草两体具有两极性。)第二,对“草变”这一概念的阐释具有了强有力的材料支撑,奠定了扎实的研究基础。今天看来,“草变”不仅指文字学意义上的草书符号化、系统化、字体化发展进程,也指草书在书法学中所体现的即兴性、趣味性、矛盾性、艺术性发展特征,也为之后书家展现不同风格面貌的草书作品奠定了总的基础。

从实际应用上来说,如果不弄清楚“草变”并有效吸收汉代草书精髓而想在草书这个单项上(动态书体)取得大成就是很难的。就像要在静态书体上取得大成就,而仅在某些楷书或篆书名家作品中打转而没能深入古文篆隶、通晓篆隶发展规律一样,可以说都是很难的。

三、特征

汉代简牍草书作为新书体具有创造性和先进性。“草变”发展有如下特征:

其一为“草变”源头是大小篆和古隶,静动书体是一脉相承的,草体源于正体。赵平安在《隶变研究》一文中认为:草书是从隶变中繁衍出来的新字体,草书的方法是隶变方法的延续和发展。到了隶变后期,高度发展的草书方法反过来又作用于隶变过程。①

其二为“草变”的渐进性。唐兰很早就提出汉字“流变”和“演”的观念。他认为“其实每一种变易的开始时,总是很微细的,不易辨觉的小差别,时间一久了,经过若干人的摹仿和改易,这种差别就明显起来,就变成一种新体了”。②启功也指出“古代有些字体风格,从甲一大类型变到乙一大类型,也常是从一些细微的风格变起的。例如,篆和隶现在看来是两种大类型,但在秦代,从篆初变隶时的形状,只是艺术风格比较潦草一些、方硬一些而己。这足见字体的演变常是由细微而至显著的。” ③可以说潜在的、细微的演化和外在的、显著的变革是互相促进的。

崔瑗《草书势》中提到“爰暨末叶,典籍弥繁。时之多僻,政之多权。官事荒芜,剿其墨翰;惟多佐隶,旧字是删。”说明草书产生的源流及当时的社会生态。秦末世事纷争,原有的体制不能维持既有的统治,政治和社会动荡多乱,文字的演变也应运而生,便捷实用的隶书字体开始通用。从篆到隶,再到隶书俗体这一切为更简便的草书的产生提供了条件。“草书之法,盖又简略;应时谕旨,用于卒迫。兼功并用,爱日省力;纯俭之变,岂必古式。”说明草书在隶书俗体的基础上又进行“简略”,于是出现了草书的书写,此时的草书应为不成熟的半草化草书。因为本来没有“草书之法”,草书出现之初也是受各种法度所约束的,但是草书的产生是顺应潮流无须阻止的。可以看出正草通用不但顺应了文字发展的需要,而且说明了草书具有新兴性、流行性,为之后的艺术性、观赏性提供了前提。草书的发展是不断突破已有体式和法度的过程,从汉代草书可以看出,无论在正式文书还是书信中草书使用已经十分普遍,发展到王莽时代已经没有多少限制了。

其他的论述如下:

东汉赵壹在《非草书》提到:“盖秦之末,刑峻网密,官书烦冗,战攻并作,军书交驰,羽檄纷飞,故为隶草,趋急速耳。”

东汉许慎《说文·序》和晋卫恒《四体书势》中都提到:“汉兴有草书”。

怀素在《自叙帖》中提道:“夫草稿之作,起于汉代。杜度、崔瑗始以妙闻,迨乎伯英,尤善其美。”

宋朱长文《续书断》提到:“自秦变六体,汉兴而有草书。”

明赵宦光在《金石林绪论》中提到:“草书起于列国,天下有事,急就为之。”

从有关草书产生的文献来看,确实在产生时间和用语上有所不同,“隶草”、“草稿”、“草书”、“章草”、“古草”等不一而足,可见人们对草书产生的认识也有区别,也从侧面反映出了“草变”的渐进性。

四、总结

通过一系列相关专门研究,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隶变”和“草变”相比,可以说“隶变”更多的是文字学意义上的字体变化及实用推广,而“草变”更多的是书法学、艺术学的源头,试想能够浸淫在流动的书写中且与其他书写者拥有共同的审美,这本身是一件更加高级的书写方式,据此我们这也可以理解《非草书》一文的立意。“草变”与后期古今草的变革的不同点在于“草变”具有原创性。草化形成了草法,准确的草法是草书艺术性的前提基础,但草书书写上升为艺术还需要结合草书的创作技法和书家的情感修养,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草化、草法、草书艺术性三者之间的内在关系。

草化方面。草化分为半草化和完全草化。草化的过程是草书形成的前提,草书的完全成熟建立在文人艺术家对草法的规范化整理上,从而确立了草书成为一个专门的书体。草化是草书自身的演变过程,通过日常书写并整理定型后成为了草法,草书和隶书、楷书一样成为一种可供交流的专门书体,能够熟练运用草法并融入一定的艺术元素,便形成了一件草书作品,恰恰因为草书艺术的多样性表现才使汉字书写成为一门艺术。

草法方面。《急就章》、《千字文》、《标准草书》是一种草法的代表,也可以说是辨识学习草书的基础,即知道草书的写法。通过学习后知道草书与楷书行书隶书相比有哪些简化,知道草法还需要结合技法和艺术性进行创作,才能称之为有意义的草书作品。即使用钢笔把草法写出来也可以进行识别使用,但跟中国草书书法的高级境界还差很多。可以说草法是用来记忆的。

草书艺术性方面。建立在草法之上,在正确的草法基础上进行艺术性的表现加工。艺术性分析,是指分析草书的艺术变化,艺术风格特点,是对融入了笔法、线条、结构、章法、墨法安排后的具有个人面貌的草书,个人面貌可以说是练习草书最后的阶段,跟个人的训练和才情密切相关。张芝正是在汉代草书完全草化之后,章草草法形成时通过其个人的艺术加工造就了其草圣的地位。王羲之草书的背景是章草古法逐渐被时人遗忘,今草草法逐渐形成之时,他通过融合章今草法并结合个人审美创作出了“古质今妍”的草书,被誉为书圣。

因此能够准确而深入地进入到汉代古草具有重要的意义,对草书创作和草书史研究都具有开创意义。

第二、汉代简牍草书书写者也存在书写水平高低的差别,各个简牍草书的艺术水准也有区别。

草书发展到东汉,草书书法越来越受人们赏识,草书书家也越来越受人尊敬,善书者的地位有所提高。西汉时期总人数比今天来说应该很少,能够通过文化教育并从事于与书写相关的人其实不多,而能在草书方面能识别并进行专业的书写并推动普及的人几乎少之又少,今天我们所见的现存汉代能写草书的知识分子并不多,即使是中医药病例或药方简、档案简、战报或官府文书简、日常练习简等也算是草书书写的专家了。

第三、草书在秦代统一以后的西汉中后期开始逐步形成有其内在的原因。

草体如草篆、古隶俗体、篆草、隶草都称不上完全意义上的草书,但是这一系列变化过程是草变的重要环节。这跟文字的发展规律、政权更迭和文化政策有关。秦统一前是周的天下,各地的文字正体写法本身风格就不同,如果又出现潦草的草书,自然不能各地通用,不利于文化的传播以及语言文字的应用和地域的统一,这跟文化和历史的惯性有关。秦统一后的“书同文”政策在全国定下了正体基础,并为正体的草化奠定了识别和交流的前提。秦帝国十五年短暂而亡后,汉代的文化政策相对之前比较稳定和宽松,草书半草化和草化开始逐渐发展。另外汉族和匈奴在语言文字上彼时还没有完全融合,西汉时期的简牍草书普通汉人尚不能读懂,少数民族更是看不懂,一些潦草的军事文书一方面为了趋急就速之外也可能具有传递情报的作用,比如秦末战乱羽檄纷飞,出现了“隶草”,而后西汉中后期草书简牍大量出现在西域汉匈战乱地区,也是草书开始大量使用的时期。

第四、汉代草法是各时代中最古的,其中西汉的草法是原创型的。西汉草书的成熟奠定了东汉草书流行的基础,书者对草书的艺术性追求造就了书法史上第一位草圣张芝,今草在章草和汉末楷书的基础上逐渐形成。“取法乎上”的“上”有两层含义:一方面指艺术性最高;另一方面就是指时代早,西汉是草书的根源,是远远早于二王的。西汉草书是杜度、崔瑗、张芝草书的来源;东汉杜度、崔瑗、张芝章草是皇象、索靖、王羲之章草的来源;由于西汉草书和东汉杜度等名家作品的失缺,后代习章草者则直接取法皇象、索靖、王羲之的作品,如赵孟康里子山、宋克。这样以来我们便可清晰地得出草变而出的西汉草书在草书渊源流变关系中的地位。

在汉代简牍草书大量出土以前,二王草书是时代最早的草书,存在着“草书从楷书、行书发展而来”的看法。晚于西汉几百年的“天下第一行书”《兰亭序》用行书写就,王羲之凭借自身的临池之功和硬黄纸、狼勾笔这些材料完成,但在新中国建国初期也不免出现了关于魏晋时代能不能出现《兰亭序》的论辩。假使苏东坡先学正书后学草书的观点可以为初学者借鉴,其学生黄庭坚却在书论中直接把学草书的前提局限在了楷书:“欲学草书,须精真书,知下笔向背,则识草书法,不难工矣”,以楷书打基础固然可以,如不取法篆隶和章草,写出来的草书必然停留在楷书、行书快一些的阶段,如此创作草法就不古了,无论“工”与不“工”,都不能称得上完善。南宋的姜夔看到了这一点,他在《续书谱》中用的最多的是“古”字,强调草书应先取法汉魏,师法张芝、皇象、索靖,这样才能下笔有源,指出不学汉魏的话,草书就会出现很多怪相,“自大令以来,已如此矣,况今世哉!”,随后提到“然后仿王右军,申之以变化,鼓之以奇崛。”即学完汉代草书后再研究王羲之的变法过程,在变化和体势上努力。

章草早于楷书。“初学分布,但求平正;既知平正,务追险绝;既能险绝,复归平正”不能理解为“从楷入手再到行书,熟练了或老了自然会草书”或“先把字写的平正,然后把字写的奇险,老了再回归到平正的写法”。应该是不断的追本溯源、涉古出新,是对一碑一贴或一种书写风格不断加深理解的过程,不是把人分为三个年龄段然后规定每个年龄段应该学习一种书体或坚持一种风格。在创作上取得自己的艺术成就才是“初学”、“既知”、“复归”这一过程的目的。另外在书写风格上王羲之、张旭、王铎、傅山、张瑞图、沈曾植的草书不是越老越平正,在创作年龄上“三大行书”也不是书家在快去世的时候写的,因此“正“和“老”不是必要条件。简牍、金陶、甲骨、砖瓦、刻石这些更值得研究的作品连书者的名字和年龄都无从知晓,自然无从可谈“正”和“老”。

第五、汉代草书是对章草的正确解读。

字字区别和笔画波磔只是章草发展的阶段特征,是章草的两个特点,把它们当成章草的定义和区分章草的依据直接限制了章草的发展和创作的质量。章今二草实质上是古草与今草的区别,张怀瓘也指出魏晋的名流君子看一幅草书作品时分不出古今草书的区别,唯有知音者能通晓古今的演变、看出其中的古法。马圈湾等简牍草书的出土扩大了章草作品数量的同时也提供了正确理解章草的依据,还原了早期草书风貌的同时也使我们从同期草书实物上看到了史游创始章草的可能性。汉以后草书开始进入到今草的发展时代,章草的学习也只有借助前人遗留的程式化的作品,久而久之,便出现了章草名实的错位,历代书家复兴章草也只能追溯到三国的皇象,而在章草创作中更是难以脱离初级识字课本《急就章》和以两个特点区别章草的狭隘境地,直到近几十年来大量汉代草书原物出土才渐渐改变。

第六、我们经常谈书法创作要继承传统,但是以前的都叫传统,谁都要继承传统,草书传统的核心在哪?汉代草书应是草书传统的核心所在。

首先,上文从时代上提出汉代草书的“古”。其次,从草书素材上看,“草书魏晋最高”的提出也跟以前汉代草书的缺失有关,在汉代简牍没出土之前崔瑗、张芝的草书翻刻本代表了汉代草书的全貌,这就导致了一方面没有大量可供临创的汉代草书素材,而崔瑗、张芝草书的翻刻本又不能展现汉代草书的风貌。再次,从草书艺术本身看,文人士大夫的参与是不足以说明魏晋是草书艺术的最高峰。唐宋就是反例,唐时从太宗到大臣再到文人无不热爱二王书法,宋时上到宋徽宗、下到苏黄米蔡无不权倾朝野、文传四方,唐宋却不被称为草书艺术的最高峰时期。从时代内涵看我认为中华民族文明的最重要的代表应该在汉代,比如长城、汉简。汉字、汉族、汉语也皆从此来,汉代草书与隶书、汉印一道奠定了汉代书艺朴厚的精神,舍弃气势恢宏、朴素古雅的汉代而把魏晋定为草书和艺术的最高峰是舍本逐末。

通过“书法根源、草书素材、书法本体、时代内涵”的总结可以看出随着对汉代草书的还原研究及以后更高艺术性草书简牍的出土会更好的解释汉代草书的至高地位。汉代草书应为草书传统的核心。因此,没弄清草书传统的核心和优劣而笼统地说继承传统或说某家草书最传统应该是不对的。

第七、对草书创作的启示,追本溯源、融古出新:一方面在关注汉代草书的同时还要深研古文篆隶,使草法更古;另一方面在汉代草书的基础上寻找章今二草融合的途径,对创作来说无论小草还是狂草都将受益。

以汉代草书为契机或上追周秦,或下溯魏晋,可以重塑作品风格使格调升华。关于书法的格调,姜夔指出“若泛学诸家”“襟韵不高,记忆虽多,莫湔尘俗。”新出土和新出现的作品不易为人所理解甚至轻视待之,对待早期草书不能简单以“各方面都不太成熟”而对之搁浅,在书法研究和创作中汉代草书的大量发现一定会改变我们对草书的认识。草书简牍作为考古新材料具有时代性,古代书法家没见过,当代也有人认为这称不上书法。因此,对汉代草书的应用不仅仅是创作风格的问题,而且是学书方法和态度的问题,即汉代是草书新崛起的时代,缺少汉代将会对草书发展的认识不完整。草书创作也是这个道理,如果我们每天面对魏晋以来的纸本经典却对面世不久的两千年前的草书正视不够,作品风格就会单一化、固化。汉代草书的草法是对魏晋以来特别是元以后草书草法的补充,古今草法的相互融合加上体势构造的变化将使作品更加古朴厚重。有学者把整个汉代的书法风格定为“朴”,用这个字来概括西汉草书再合适不过了,质朴自然。我们可以直接利用西汉草书来寻找有利于草书创作的因素,因为这个直接作用,我们有必要把汉代草书当作草书字帖来逐笔逐字分析、临创,这不仅是完善线、墨的途径,也是抛却章今二草界限进行草法融合的创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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