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
一、考核的目的意义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定不移地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促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坚决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实现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目标,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指导下,制定《阆师附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下称《实施办法》)。
二、考核的组织领导
在学校党支部领导下,建立由党支部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党支部委员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
三、考核的对象:学校校级干部。
四、考核的原则
1、坚持以考促建,以建为主的原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是以考核为手段,规范学校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达到促进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目的。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各部门负责人要根据学校的要求及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进行自查总结;考核小组要根据各党支部、各部门负责人的汇报并结合提供的相关材料,实事求是的进行考核评分。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评分及评选先进党组织、先进个人的过程中,考核小组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五、考核的内容及评分标准
详见附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分表》
六、考核的方式方法
1、自查。学校各校级干部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对自己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形成自查工作报告、并填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分表》。
3、测评。由考核领导小组组织教职工对校级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测评,满分100分。
七、考核的时间安排
每年12月10日起至12月31日止。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从12月10日到12月20日;第二阶段为考核阶段,从12月21日到12月31日。
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
1、评选
将根据考核情况,评选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凡是有违纪违法行为或受到党纪处分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评为先进。
2、奖励
凡被评为先进的个人都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表
考评内容
标准分
155考
评
标
准
1、有“一岗双责”意识,做到廉政工作与行政工作一起布
置,一起检查、一起总结
考评分
基础工作
5515廉政教育
5552555制度执行
555202、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明确、责任落实。
3、团结和谐、风气正
4、结合实际自主开展廉政学习教育活动
5、每年集中组织收看1-2部警示教育片并写有观后感
6、积极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知识竞赛。
7、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
8、能按照要求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和自查
9、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制止公款招待
10、严格执行年度经费预算
11、对失职、渎职人员大胆追究责任
512、带头创新内部管理制度
513、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公开、透明
监督机制
514、积极参加民主生活会
515、定期在单位内进行述职述廉
516、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
廉洁自律
15517、廉政勤政,在群众中有较好口碑
518、未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
特色亮点
合计
说明:考评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75分以上不满90分为合格,60分以上不满75分为基本合格,达不到60分的为不合格.
篇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
**区中小学(单位)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考核细则
被考核学校(单位):
考核项目
考
核
内
容
和分值
根据上级部署和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年度工作计划。(4分)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领
导
责
任
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明确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分工,每位领导成员积极抓好工作落实。(4分)
每年不少于2次研究部署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4无责任分工扣2分,落实不够的扣1分
无计划扣4分,计划不结合本校(单位)实际扣2分
考
核
标
准
自
评
分)
党政“一把手”对学校的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负主要责任,对校(20分)
领导干部及教师要经常开展党风廉政和师德师风教育,一学期不少一次扣2分
得少于2次。(4分)
内容无针对性扣4分,少一次扣2分
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执行情况。(4分)
未按要求落实、上报的每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并开展公开述职述廉活动。(4未按规定实行承诺扣1分,,无述职述廉(书面分)
领导干部
廉洁自律
(12分)
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各种有价证券、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接受礼品馈赠、公款旅游、参加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党员干部、教师每发现1例扣2分
行为。(4分)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班子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4分)
认真执行财务制度,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不得私立“小金库”,不搞帐外帐,教职工奖金福利发放按规定执行。违反责任内容,弄虚作假的,此项全扣
(5分)
义务教育学校落实全免费政策,高中段学校执行“三限”政策.
每发生乱收费问题一例此项全扣
(5分)
认真实行校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5分)
治
本
工
作
学校(单位)重大决策、人事调配及招生、评先、教师职务评聘、没有会议记录扣3分
考核、基建维修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大额经费开支等重要事项按重要事项未经集体讨论每例扣3分
决策方案、制度未经教代会讨论每例扣2分
公开内容不全面扣2分,公开不及时扣2分
程序不到位、没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没有记录、没有积极落实整改的分别扣1分
张贴或召开大会)的扣2分
纠
风
(35分)
规定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5分)。
加强中小学职业道德教育,杜绝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规范教师带生行为,深入开展群体师德创优达标活动。(5分)
党员干部、教师发生违纪违规每例扣2分
建立健全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公房出租等方面的规无制度扣1分,有制度但执行不力的每发现一项定。(5分)
开展作风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水平,建设节约型学校。(5分)
党风廉政工作动态及时上传,宣传、信息工作落实(4分)
廉政宣传教进校园
(17分)
开展主题活动,以主题班队会、读书活动、专题讲座、案例辨主题不明确扣4分;未开展载体性活动的扣3分,析、社会实践、社区教育等,使学生积极参与到廉洁教育中来。缺少特色的扣1分;
(7分)
积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有效制止重访、越级上访,落实维稳信访和
案件查
处工作
(16分)
措施。(6分)
认真、及时办理上级交办的信访件、直线电话、网上投诉件,全年办结率达到100%,满意率高,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反未办结一件扣2分
馈。(6分)
积极配合局监察审计科及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案件。(4分)
不能积极配合的酌情扣分
发生一例扣2分
扣2分,逐项累加
效能检查查处一例扣2分,浪费现象严重扣3分
每学期信息上传少于2篇酌情扣分,内容无针对性或无信息上传不得分
育、廉洁文化利用学校宣传橱窗、黑板报、宣传横幅、标语、墙画等阵地营造廉政文化氛围。(6分)
参观校园文化环境,查看台账资料
总
分
篇三: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
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量化评分标准
02021年
学校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量化评分标准
考核指标
分值
要求
评分标准
考核
方式
宣传教育5加强理想信念和党规党纪教育,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1、全年反腐倡廉学习教育活动无计划和安排,或无专人负责,扣2分。
2、认真组织反腐倡廉学习教育活动,全年不少于2次,得
3分,少于2次酌情扣分。
3、学院未积极提交廉洁教育案例者扣1分,获奖者加1分(加分项不受本项满分5分限制)。
相关资料、纪委工作记录
一岗双责5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1、没有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不能及时有效解决,扣2分;2、没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出现明显失误,扣5分,且
该部门不得评为优秀格次。相关资料、纪委工作记录
监督机制5健全民主监督管理制度,监督工作机制健全,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等制度规定,做到公开透明,确保公正公平。
1、对本单位涉及人、财、物等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工作缺乏严格的监督制约措施,扣3分。
2、主要领导没有按照谈话制度对本单位的副职、副科级干部和党员开展廉政谈话,谈话无纪录,扣2分。
相关资料
执行八项规定
等5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做到不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变相公款旅游,不私设小金库,不借实习实训、校企合作(校校合作)等活动谋取私利。
1、公款相互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变相公款旅游,扣4分。
2、部门私设小金库,扣4分。
3、借实习实训、校企合作(校校合作)等活动谋取私利,扣
4分。
4、部门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一律不得评为优秀格次。
纪委工作记录
遵守师德5严格遵守师德规范,自觉抵制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
1、有严重违反师德的行为,扣5分,且部门不得评为优秀格次。
2、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出现一起扣2分。
纪委工作记录
反对学术不端5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不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1、每出现一起学术不端行为,扣2分。
2、每出现一起科研经费违规使用的情况,扣2分。
3、每出现一起滥用学术资源或学术影响的情况,扣2分。
纪委工作记录
廉洁5自觉遵守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
每出现一起不能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扣该部门2分。
纪委工作
自律
从事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不损害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记录
执纪问责5积极支持和配合职能部门依法查处本部门的违法违纪案件。
1、不积极配合职能部门依法查处本部门的违法违纪案件,推诿扯皮,扣4分2、弄虚作假,对抗检查,扣5分。
相关资料、纪委工作记录
专项工作5积极推进“三严一优”活动有效开展,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转变工作作风。
1、在“三严一优”活动中存在突出问题的,扣3分。
2、依据“严作风”活动民主测评结果给1-2分。
纪委工作记录
信访维稳5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化解矛盾,做好维稳工作。
1、不重视信访件处理,不能及时化解矛盾,维稳工作不力,扣2-5分。
2、部门有信访件者,该部门不得评为优秀格次。
纪委工作记录
个性目标50完成2021年初部门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个性目标。
每有一项责任目标没有完成或完成效果不好,酌情扣5-10分。
相关资料、纪委工作记录
合计100
篇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
学校规章制度之中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确保黄梅县实验中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廉政从政,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责任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一、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必须积极开展工作,全年活动不少于3次..
(三)学校、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全年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或专题研究工作不少于2次..
(四)制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或考核细则..
(五)建立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或责任书..
(六)校领导班子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的半年和全年专题报告..
(七)领导班子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自查自纠的情况..
(八)各级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进行了每年两次的检查考核以及责任追究的情况..
(九)学校党政“一把手”对上级交办和本经受理的重要信访举报案件,及时组织查办并回复的情况..
(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
(十一)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廉洁自律、礼品登记、收入申报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情况..
(十二)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取得了好的经验,经验材料被地级以上有关刊物刊登,或在各级有关会议上作典型发言的情况..
二、检查考核的原则和方法
(一)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公开、群众路线的原则,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以下考核方法:
1、听取第一责任人就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汇报;
2、查阅一年来党委或党组有关会议记录、汇报材料、批办的重要信访件的处理结果;
3、召开由各方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干部群众对班子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效果和群众满意程度;
4、考核工作结束时,由考核小组向被考核单位“一把手”交换意见,实事求是地作出考核评价,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二)考核结束后,考核小组应写出考核报告,对考核中发现的典型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奖惩建议..
(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考核结果记入领导干部档案,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由实验中学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每年年底,由实验中学党委办公室、纪委、人事科、监察室、审计科、工会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实验中学下属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和教育系统科级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必要时,也可以组织专项检查或考核..
篇五: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及奖惩措施
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2007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办法》,我校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制度及奖惩措施。
一、考核对象: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
二、考核内容:
1、学校领导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2、中层以上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3、查处教师违法违纪案件情况。
4、检查治理学校和教师乱收费、乱补课及干部以权谋私情况。
5、完善廉政制度情况,实行政务、校长公开情况,贯彻落实基建招标、政府采购制度情况。
6、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情况。
7、软环境建设情况。
8、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确定的其它内容。
三、考核办法
1、采取年终考评,民主测评与自我评价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5分以上)、达标(80分以上)、不达标(80分以下)三个档次。
2、考评100分折50分,民主测评100分折50分。
3、民主测评用正向赋分方法,分“好”“较好”“一般”“差”四个评价等次。
4、建立加减分制度,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受到省、市通报批评的相关责任人减10分5分,受到省市新闻媒体报道的相关责
任人分别加10分5分,有违纪行为的干部减5分。
三、考评赋分标准
1、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30分)
①积极参加读书思廉,家庭助廉和警示教育等活动(10分)
②贯彻落实《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取得明显效果(10分)
③查找自身原因改进从政行为(10分)
2、查处违法违纪案件(30分)
①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当年办信访件结案率达15%,按期结案率达85%以上(10分)
②积极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案件(10分)
③结交办案件及时组织查办并取得实效(10分)
3、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40分)
①解决择校班、择座位等问题,措施得力,效果好。(10分)
②治理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乱订辅导材料,有措施、有检查、有结果,效果好。(20分)
③积极开展“三满意”活动,软环境建设工作扎实有效。(10分)
奖惩措施:
领导干部考评结果在80分以下的,取消当年评先选优资格,并对其进行警示谈话,经调查核实确有问题的及时上报,上级党委,依情节给予相应处分或进行组织处理,并记入本人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依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010年9月1日
篇六: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
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
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学校各党总支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意识,推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浙江省委、省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和我校《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实施。
第三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对象,是指各党总支领导班子及学校中层干部。
第四条
考核原则(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标准进行考核的原则;
(二)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考核内容检查考核各党总支及其领导干部正风肃纪工作以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0条规定、纠正“四风”情况;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任务推进情况。
(一)对各党总支的考核内容1、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1)各党总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执行和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2)各党总支主要负责同志履行主体责任,指导、督促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情况。
(3)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纠正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情况。
2、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和省委省政府20条规定情况;
采取措施整治该党总支存在的“四风”问题情况;
采取措施整治影响我校教育事业稳定发展的作风问题工作情况;
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经费使用情况;
政风行风建设情况;
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情况;
建立健全作风状况评价机制情况。
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推进情况(1)各党总支书记及其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情况。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和要求,按计划推动落实情况。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的情况;
定期向分管口领导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报告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现的重要问题;
对党委提出的整改意见的整改情况。
(2)加强管理和监督情况。党总支对党员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的状况;
落实民主监督机制(包括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情况和发挥各监督主体作用形成监督合力情况;
重要处室(部门)、重要岗位及关键环节,如干部人事、职称评审、评先评优、内部财务、基建修缮项目、物资(设备、图书)采购、科研项目经费、固定资产等管理和接受纪委监督情况;
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
(3)加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情况。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本部门党员干部教职工学习党风廉政理论和法规制度情况,加强对领导干部、重要岗位、重点部位工作人员廉政教育,加强师德建设,加强学生廉洁教育,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等情况。
(二)对党总支领导干部考核的内容1、改进作风情况。各党总支领导干部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0条规定开展自查自纠,制定措施,改进落实情况;
对本部门人员违规违纪、效能低下等作风问题,采取措施,进行整治工作情况;
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突出问题情况;
遵守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有关规定情况。
2、党总支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按照学校党委要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业务工作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的情况;
定期向分管口领导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班子其他成员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情况和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3、廉洁从政情况。各党总支领导干部发挥先锋表率作用,正确行使手中权力的情况;
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八项规定”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
严格遵守党纪政纪法纪的情况;
坚持决策民主,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办事公开透明,程序合法规范,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情况。
(二)开展自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依据《浙江金华职业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参考考核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制定本年度明确的考核指标体系,并下发至各党总支。
各党总支要对照学校年度的考核指标体系,认真开展自查,撰写自查报告,自查报告经分管领导审阅并签字,检查考核时交考核组,并在述职述廉大会时汇报。
(三)召开述职述廉及民主测评大会1、参加会议人员范围为被学校科级以上干部、中级以上职称人员。
2、述职述廉。被考核党总支书记在大会上进行述职述廉,进行书面述职述廉。述职述廉内容主要包括: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②加强和改进作风情况;
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推进情况;
④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情况;
⑤遵守《廉政准则》和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3、民主测评。参会人员对党总支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由办公室组织。
(六)日常检查党总支书记述职述廉报告质量情况、中层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情况、信访举报件的处理以及要结果案件办理情况、支持纪检委员工作情况、专项工作检查和抽查情况、上年度检查考核结果反馈建议改进情况等。日常检查分值由纪检监察审计处综合上述情况确定。
第七条考核时间及组建考核组每年的考核工作定于20月下旬开始,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下设的办公室组织成立考核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八条考核结果的确定(一)对党总支的考核评价,在民主测评、量化指标测评、日常工作四个方面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其中:民主测评占40%,量化指标测评占40%,日常工作占20%。
(二)对党总支领导干部个人的考核评价,按照民主测评得分、班子成员得分、日常工作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其中:民主测评占40%,班子成员评价40%,日常工作占20%。
第九条考核结果的运用(一)考核结果在学校内进行通报。
(二)对排前3名的党总支及个人通报表扬。
(三)中层干部在考核中当年得分低于60分的,给予诫勉谈话或组织处理;
党总支连续两年考核末位的,对党总支书记、部门中层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四)向被考核党总支及个人反馈检查考核结果,被考核党总支及个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改进方案和落实措施。
(五)考核结果在学校组织人事处备案并存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作为干部考核使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并将其列为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内容。
(二)考核组要认真负责,加强指导,依程序进行,按标准衡量,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5(2)采取措施,整治本党总支存在的“四风”问题。
4(3)完善日常作风检查。
32、厉行节约情况(4)整治公款宴请、公款私请等情况。
3(5)改进文风会风情况。
3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3、加强领导情况(6)党总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
4(7)中层干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和要求。
4考核内容考核项目检查考核要点分值得分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4、履行责任情况(8)党总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中层干部按照所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履职。
5(9)接受监督的情况。
3三、推进工作情况5、各业务工作情况(10)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各项业务工作之中。
4(20)党总支出现违法违纪问题,如实上报学校党委纪委情况。
4(20)把反腐倡廉理论作为党总支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内容。
4(20)开展多种形式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4考核内容考核项目检查考核要点分值得分三、推进工作情况8、专项活动开展情况(20)党总支学习和遵守《廉政准则》和“八项规定”情况(查看相关文件、会议记录、措施)。
4(20)开展“走基层、听民意、察民情、办实事”活动。
39、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20)配合党委纠正党总支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
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干股等主动上缴情况;
私设“小金库”情况;
完成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
4(23)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管理和接受监督情况320、健全防治不正之风情况(24)采取措施整治影响本党总支稳定发展的作风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情况。
320、重点领域管理问题(25)各种评审、职称申报等规范管理与接受监督情况。
3(26)各项采购、招标等规范管理与监督情况。
3注:
(1)本指标体系仅作为参考内容,办公室应每年结合当年工作内容和工作重点,制定明确的年度考
核指标体系;
(2)制定年度指标考核体系时,可以增加项目、更改赋分值,但必须含有本参考体系中所有项目,或对项目进行拆分,反应以上考核点,不得进行删减;
(3)对照检查考核,如果需要扣分,则按分值大小扣分。其中分值为4的最少扣0.4分,分值为5的最少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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