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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学前教育发展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发布时间: 2022-05-21 09:05:02 浏览: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XX区学前教育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经费投入逐年增加,优质园舍不断递增,办园模式日益多元,保教队伍更加专业,老百姓满意度不断提高,形成了优质均衡、充满活力、多元发展的学前教育新格局,2010年2月26日的《中国教育报》幼儿教育专栏专门推介了XX区发展学前教育的成功经验。但随着周边地区学前教育迅猛发展和自身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新问题,XX学前教育发展面临着新的挑战,我们必须积极应对,全面促进区域学前教育的标准化、特色化和现代化建设。
  一、现阶段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一)无证幼儿园难以顺利关闭
  1.无证幼儿园的存在影响着区域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这些无证幼儿园存在和潜在的不利幼儿身心全面发展、不利于平安校园建设的因素非常明显,从设施设备、人员配备、园务管理、卫生保健及教学常规等方面都存在很大的问题。在外来人口相对集中居住的地方,无证幼儿园条件更差,安全隐患更大。
  2.无证幼儿园关闭较为困难。无证幼儿园基本都是家庭作坊式,以廉价服务接纳外来工子女,而外来务工者对幼儿园也不寄什么期望,只要求能管住孩子、收费低廉。因此近年来虽然先后关闭了十几家无证幼儿园,但往往是这边刚关闭,那边又新开一家,目前全区还有18家无证幼儿园,有近千名外来工子女在就读。
  3.关闭无证幼儿园的合力还没有形成。关闭无证幼儿园,既要解决在无证幼儿园就读幼儿的分流去向,又要解决无证幼儿园举办者的生活出路,更要开展外来务工者的入园入托宣传。此项工作涉及到教育、民政、工商等多个部门,任务重,部门多,手续繁,仅靠单个部门很难有效开展,并更需要得到街道乡镇的全力支持。关闭无证幼儿园工作是对部门工作能力的考量,既不能“不作为”,也不能“乱作为”。
  (二)民办有证幼儿园存在的问题
  1.民办幼儿园园舍安全情况堪忧。目前全区有93家有证幼儿园,其中公立及街道乡镇办的幼儿园有23家,其余70家为民办(个体)幼儿园,除18家三星级以上的民办幼儿园按国家标准进行建设、10家民办幼儿园已领取“三证”外,其余42家民办幼儿园的园舍多为普通住宅民房或为原没有房屋安全鉴定的完小校舍、村租用房,房子的结构多为混泥土和圈梁结构,没有按照国家幼儿园的建设标准进行建造,房子无论从牢固性能和功用性能来看均不符合要求。
  2.民办幼儿园教师流动性大,持证率低。民办幼儿园所聘用的教师大部分是外地非学前教育专业的大中专人员或本地初高中毕业人员,具备“双证”的少,园内、外学习机会少,办园理念滞后,又加上这支队伍庞大,进取心不强,人心涣散,难以管理。虽然区教师培训中心举办了教师资格证书考前辅导班,但民办幼儿园教师培训积极性不高。
  3.民办幼儿园超班额现象仍有存在。为了使办园效益最大化,少配教师、多招幼儿是民办幼儿园办园过程中使用的主要手段。个体办园者往往会顶着“为政府承担入园责任”或“外来工家长一丢孩子强入园”的理由,无止境地扩大招生数量,影响幼儿园正常的教学并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更使幼儿园的发展前景黯淡。每年2次的全区民办幼儿园安全大检查,均发现不少民办幼儿园比核定招生人数超过2倍以上,经济利益驱使已凌驾于规范办园意识之上。
  (三)省等级幼儿园转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008年2月25日,省教育厅颁布了《对照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和对民办幼儿园重新审核的通知》(浙教基〔2008〕70号),在具体的等级转换过程中遵循“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原则进行,经过几次转评,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专任教师达标率、职称率低,流动率却高。转评指标要求专任教师具有学前教育(其他大专专业均不做计算)大专以上学历达50%,具有幼儿园高级以上职称在10%以上,专任教师三年流动率不超过30%。这三条硬指标使相当部分幼儿园望而却步,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近年来我区学前教育规模扩张太快,而我区幼儿园中企、事业编制占专任教师的比例只有15%,在全大市11个县(市、区)中排在第六位。
  2.骨干教师匮乏。转评指标要求幼儿园必须有县(市、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规划课题主要承担人等1人以上。这条必达指标对于相当一部分的幼儿园来说是很困难的。
  3.教育科研薄弱。转评指标要求幼儿园必须有县(市、区)教育部门或市级教育学会以上的教研课题,且近3年在县(市、区)级及以上报刊杂志发表、会议交流的科研成果(论文)获奖次数之和与专任教师之比的比值达0.5以上。这条指标对教师的论文发表交流数提出了较高要求,对办园不到三年的幼儿园更显得困难。
  (四)省等级幼儿园自身发展存在的问题
  1.财务管理不规范。这些幼儿园在园舍和保教人员配备基本符合规范,2009年区教育局也对全区民办幼儿园园长和兼职会计就如何建立规范的财物账目进行了重点培训,并对辅导网片工作进行专项检查,但在年底对三星级以上民办幼儿园考核过程中,仍然发现有些民办幼儿园存在着不规范现象,如账目分类不清、支出收入混乱,专项经费未单独立账等。
  2.保健工作相对薄弱。除公立幼儿园外,其他三星级以上幼儿园保健工作仍然十分薄弱,如一些保健人员业务不熟悉,对保健档案中的各类数据一知半解,十大类表格之间的联系理解不到位。
  3.办园者利益驱动为先。由于举办者的素质良莠不齐,有些民办幼儿园不能很好地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许多举办者因为租金或前期对幼儿园的投入,都有急于想收回成本,马上盈利的焦急心态。因而忽视幼儿园的保教质量和师资培养工作,转评时虽能认真执行省等级幼儿园标准,但转评完成后,又会出现反复。
  (五)幼儿园园舍布局存在的问题
  1.部分规划幼儿园不能如期建设使用。根据《XX区学前教育园舍建设专项规划》要求,大部分幼儿园都能如期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但也有部分幼儿园因多种原因不能按规划进行,如岷山、芙蓉家园、高潮和戚家山中心等幼儿园很难如期建成使用,这在某种程度上也影响了无证幼儿园的关闭及周边个体幼儿园的有效整合,尤其是戚家山中心幼儿园,随着外来人口的相对集中,原先的中心幼儿园已远远不能适应群众对优质资源的需求。
  2.外来人口的急剧增加,给园舍布局带来新的压力。为使更多的幼儿在规范标准的幼儿园就读,我区每年新建6所6班以上规模以上的标准化幼儿园,但由于外来人口子女急增,入园条件又没有明确限制,幼儿入园人数越来越多。2008年XX区在园幼儿16790名到2009年在园人数18090名,仅仅一年的时间在园的幼儿数就增加了1300名。
  3.幼儿园规模设计不尽合理,造成管理困难。根据国家建设幼儿园标准,幼儿园设计的适宜规模一般在6~12个班级之间,由于急需解决外来人口孩子的入园,部分街道、乡镇在设计幼儿园的规模时,往往节省幼儿园各功能用房或减少户外活动场地,把可利用面积最大化用于活动室的扩张上,而忽略了规模过大后给幼儿园的日常管理带来的一系列问题。
  二、宁波市兄弟县(市、区)的先进做法
  (一)管理制度上
  1.加大政府监管力度。如宁海新增了10所街道乡镇中心幼儿园为事业法人单位;江东2009年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教育经费的11.5%,5所民办幼儿园财务由局会计核算中心统一代理;海曙对3所小区配套幼儿园定性为全民事业幼儿园;奉化将10所集体办中心幼儿园转为全民事业单位;鄞州2009年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教育经费的8.5%以上,并新增了14所幼儿园为事业法人单位,且小区配套幼儿园全部为公办性质,全区公办幼儿园数量增加到35所,集体办幼儿园数量增加到17所。
  2.教育局机关专门成立学前教育办公室(科级)。自省、市学前教育工作会议召开以后,各县(市、区)普遍增加了学前教育管理机构的人员配备,加强对辖区内学前教育工作的领导。如江北、象山、鄞州、慈溪、奉化等地都在教育局机关设立了学前教育办公室(正科级单位),配置了职级与编制。
  3.街道乡镇专门成立学前教育辅导站。在省、市有关文件的指导下,宁波市各县(市、区)普遍建立了“以政府统筹引导,区、街道镇乡分级管理”的学前教育管理机制,各街道乡镇把学前教育发展列入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如余姚、慈溪、鄞州在各街道乡镇建立了辖区教辅室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本辖区的学前教育,定期组织辖区的幼儿园进行检查指导。
  4.明确教育局机关各科室对学前教育的管理职能。学前教育虽属非义务教育,但是麻雀虽小五脏却俱全,且规模在逐渐扩大,义务教育阶段所涉及的问题学前教育都会一一涉及。因此,各县(市、区)教育局均要求各科室对学前教育能各司其职,如镇海、鄞州等地专门颁布了《关于明确局机关科室学前教育管理职能的通知》。
  (二)园舍建设上
  1.小区配套幼儿园有序建设与管理。市老三区在实施旧城改造、新区建设和安置小区建设时,根据市政府《关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整体提升基础教育综合实力的决定》(甬政发〔2006〕53号)的要求,通过千人指标和服务半径的计算合理规划配套幼儿园,按配套中小学校建设的有关实施办法,做到配套幼儿园和其他建筑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造、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2.建立配套幼儿园的装修标准。在做到配套幼儿园和其他建筑设施“四同步”的基础上,鄞州区还制定了居住区配套幼儿园的基本装修标准,达到基本标准后由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再移交到相应辖区内的街道乡镇管理,街道乡镇和教育局再配备80万左右开办经费,基本保证配套幼儿园能顺利建成使用。
  3.标准化园舍逐年增加。如海曙的所有幼儿园全部达到省级办园标准,幼儿园省标准化达标率达到100%;奉化将10所无证幼儿园经整改后成为合格的准办园;余姚严格幼儿园准入审批和年鉴制度,使原有的240多所幼儿园调整到现在的169所;镇海对投入100万元以上的个人举办幼儿园给予投入资金20%的设备设施补助。
  (三)队伍稳定上
  1.调动街道乡镇对稳定幼儿教师队伍的积极性。鄞州2010年起开始实施“区学前教育示范街道乡镇”评估,并对评上的街道乡镇各奖励100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幼儿教师的素质提升;宁海对街道乡镇中心幼儿园均公派5~6名事业编制的骨干教师执教;象山在街道乡镇中心幼儿园任教的公办教师已经达到82名。
  2.增加幼儿教育事业编制教师与保健员。各县(市、区)的事业编制教师数占区域幼儿教师的比例逐年提高,如海曙达到36%,江北和江东均达到25%,镇海与宁海也达到17%;保健医生配备占园舍数的比例也在逐年提高,市三区和鄞州均达到72%以上,江北为加强幼儿园的保健力量,专门招聘事业编制的幼儿园保健医生。
  3.自聘幼儿教师待遇得到保障。如江北对非在编幼儿教师根据学历、持证、职称、区龄等条件进行补助;奉化积极奖励教师提升素质,幼儿教师的持证率、高一级学历和职称拥有率分别达到60%、46%和23%;鄞州专门出台《鄞州区非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参加事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江东畅通人才“绿色通道”,通过引才引智、争取编制,吸纳名优教师充实队伍,并对持有教师职称和教师资格证的幼儿园自聘教师,根据其职称高低,实行每月补助1000元/月以上的奖励制度。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树立学前教育发展新目标
  区域学前教育发展的总体目标:标准化、特色化、现代化。根据这总体目标提出2010年区域学前教育发展的十大基本工作目标。
  1.大力推进街道乡镇中心和新农村建设中心村村级幼儿园园舍建设。顺利完成梅山、上阳、柴桥、陈华浦、黄鹂、楼下徐等6所幼儿园的新建工程。按XX区域的52个中心村的新农村建设,启动中心村村级幼儿园的扩建、改建和新建工作。
  2.全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学前教育。顺利完成昆亭、松花江、邵阮、世贸世界湾等4所幼儿园的新建、改建工程。
  3.做好市现代化达纲幼儿园、省等级幼儿园和省标准化幼儿园的三项创建工作。新增市现代化达纲幼儿园5所,市现代化幼儿园达标率持续提高(市现代化幼儿园园所数与全区幼儿园总园所数之比);新增省三级及以上幼儿园10所,等级覆盖率在85%以上(省三级及以上幼儿园就读的幼儿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新增二级幼儿园8所,优质覆盖率在50%以上(省二级及以上幼儿园就读的幼儿数与在园儿童总数之比);启动按省准办园条件的“省标准化幼儿园”达标工作,各街道乡镇的省标准化园幼儿园达标率逐年上升。
  4.确保幼儿园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85%以上的省等级幼儿园评上“平安校园”,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园舍安全的指导力度。
  5.有效控制全区幼儿园园舍总数和在园幼儿总数。加大力度,撤并或关闭无证幼儿园12所以上;整合资源,尽最大可能控制全区幼儿园园舍数在90所以内;调整结构,减少托班及以下幼儿的全日制在园数,尽最大可能控制全区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在18000名以内。
  6.提高幼儿园自聘教师、保健保育员的准入门槛。具有幼教资格证书教师比例公立幼儿园达到100%,全区幼儿园专任教师的持证率和具有规定资格的幼儿园保健员、保育员持证率均提高10个百分点;新招聘学前教育特岗教师约30名(含8名保健医生),企业编制幼儿教师数达到30名左右。
  7.打造区域园本教研训特色。园长、教师本年接受不少于48学时的继续教育,认真组织并逐步完善园本课程、园本特色和园本培训,园本教研训率达到100%。保育员及保健医生职业培训率达90%以上;依据《纲要》精神设置课程,使用规范教材,无小学化倾向,保证幼儿每天有充足的自主活动时间和2小时以上户外活动时间。重视幼儿教育科研,有4个以上教科研项目在市级及以上立项,有30篇以上论文在市级及以上发表或获奖。
  8.完善早期教育。街道乡镇早教指导中心开展0-3岁婴幼儿家长及看护人员科学育儿指导专题活动或讲座达到4次/年以上,组织社区亲子活动,达到12次/年以上且参加婴幼儿总人数在1000人次左右。倡导幼儿园多元服务,培育托幼一体的学前教育品牌。
  9.建立幼儿教师收入待遇的保障机制。对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的“双证”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或保健医生资格的保教人员等总体收入、社会保险等达到上级规定要求,依法落实幼儿教师社会保险,且为在达到本地区幼儿园平均规模以上的幼儿园任职的、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非事业编制教师,按规定参加事业养老保险。
  10.完善区学前教育示范街道乡镇创建工作。对首批区学前教育示范街道乡镇进行复评,对第二批区学前教育示范街道乡镇进行督查,评定第三批区学前教育示范街道乡镇。
  (二)完善学前教育投入新保障
  1.建立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依照学前教育事业的社会公益性属性,各级政府应确保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明确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公共服务体系中学前教育的地位,将学前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的统一规划与管理之中,落实人力、物力、财力。逐步完善学前教育的经费保障机制。一方面强调各级政府部门投入的责任,形成对学前教育经费投入的强约束;另一方面按立法规定,确定学前教育资金的投入方向、使用细则、效率评估等办法。
  (1)按不低于年度财政性教育经费10%的比例用于学前教育的园舍建设。幼儿园园舍建设仍然是关键,从区域学前教育发展所面临的问题来分析,没有标准的幼儿园园舍,无证幼儿园难以关闭,标准化幼儿园比例不高,省等级幼儿园85%以上的覆盖率难以实现。在实施旧城改造、新区建设、安置小区和新农村建设时,应根据市政府《关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整体提升基础教育综合实力的决定》(甬政发〔2006〕53号)的要求,通过千人指标和服务半径的计算合理规划配套幼儿园。
  (2)建立学前教育预算内生均教育经费制度。按《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若干意见》(甬政发〔2007〕138号)规定,各县(市、区)要把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同级教育事业费财政预算,且学前教育预算内生均教育经费达到当地小学预算内生均教育经费的1/3以上。我区2006年到2009年四年内的小学预算内生均教育经费平均为6111元,按18000名幼儿园在园幼儿计算,根据市定标准,全区学前教育预算内生均教育经费约需要11000万元。
  (3)设立区、街道乡镇两级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区学前教育专项经费能逐年增加,各街道乡镇按可用教育经费10%设立街道乡镇学前教育专项经费。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改造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成为区学前教育示范街道乡镇评比的前置条件,在各街道乡镇辖区内无无证幼儿园、标准化幼儿园比例逐年提高的前提下,主要督查各街道乡镇对学前教育的投入保障情况。若该街道乡镇与上年比较确实有很大进步的,因地域人口的特殊情况造成离示范标准还有差距,可以先评“达标”,再评“示范”。
  (4)继续完善社会力量发展学前教育的奖励政策。花小钱,办大事,用持续的激励政策吸引民办资金参与学前教育,现阶段要大力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新农村建设中的村级幼儿园,健全以街道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的农村学前教育网络。对社会力量投资举办学前教育机构,继续按照《宁波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的精神,实行建设用地划拨、税收规费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让有志于从事学前教育的社会人士愿意投入且能适当获利。
  (5)合理确定幼儿园收费标准,实行成本合理分担机制。明确学前教育具有基础性、普及性、公平性和社会福利性的属性,通过专业研究确定学前教育支出的标准,立足于举办大众化的学前教育。一方面推行质价统一的幼儿教育收费机制,公办幼儿园实施按等级收费,民办幼儿园按办园成本核算收费;另一方面为了体现对薄弱幼儿园的扶持,采取各级各类幼儿园的生均定额补助政策,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的资助制度。
  2.建立学前教育机构各类教师收入待遇的保障机制。区、街道乡镇两级学前教育专项经费,重点用于辖区内各类学前教育工作者总体收入的补差部分,以达到市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7〕138号)提出的具体要求。
  (1)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的非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的待遇保障,按要求此类“双证”教师原则上人均年收入应达到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1.5倍以上。目前全区共有此类教师202名,若要达到市政府文件要求,2010年此类教师人均收入应达到4.3万元,若幼儿园至少核发3万元,按人均补差1.3万元测算,需要补差约263万元。
  (2)持有教师资格证或保健医生资格的保教人员待遇保障,按要求此类人员收入应不低于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目前全区共有持有教师资格证幼儿园自聘教师或保健医生672名,若要达到市政府文件要求,2010年此类人员人均收入应达到2.8万元,若幼儿园至少核发2.5万元,按人均补差0.3万元测算,需要补差约202万元。
  (3)持有资格证书的保健、保育员等人员基本收入应达到宁波市最低工资水平,目前全区有254名自聘教师和59名自聘保健保育员,若这些人员的年度总体收入达到1.8万元,且全数由幼儿园来核发。
  (4)依法落实幼儿教师社会保险。各幼儿园按劳动保障有关法律政策,依法为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其中为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中幼儿园承担部分,区、街道乡镇两级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应给予不少于1/2的补助。在达到本地区幼儿园平均规模以上的幼儿园任职的、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非事业编制教师,可按规定参加事业养老保险。
  (5)提高企业编制教师的待遇标准。近几年我区已在宁波市内率先实施了幼儿教师“先纳入、再考核、后录用”的办法,形成了“先自聘、后企业、再事业”的用人激励机制。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原先规定的企业编制待遇标准比社会平均工资的1.5倍还要低。为此,建议适当提高企业编制教师的待遇标准到5.5万元,到2010年下半年,全区企业编制幼儿教师约30名,补差60万元。
  (三)增创学前教育管理新平台
  1.以四所公立幼儿园为龙头,组建四家学前教育集团。为让更多的孩子在家门口享受到优质的学前教育,减少择园现象,成立学前教育集团是有效的办法之一。
  (1)制订区学前教育集团的基本章程。在总结提炼“新蕾幼教集团”成立3年来成果的基础上,参考国内外有关组建学前教育集团的先进经验,结合区域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本着“自愿、共享、统筹”的原则,以集团董事会领导下的园长负责的形式,制订各个学前教育集团的基本章程,以利集团内各幼儿园的规范运作,确保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增值而不稀释。
  (2)明确公立幼儿园在集团化运作中的责、权、利。各个学前教育集团基本上由公立幼儿园、居住区新开办的标准化幼儿园、村级标准化幼儿园等组成,原则上是以财政性投入建造的幼儿园为主。拟定集团对下属幼儿园承担什么管理和指导责任、行使什么权利、享受什么待遇,克服幼儿园性质不同、园舍分散、经费来源渠道不一等带来的困难,防止出现一些管理“死角”或管理不到位。
  (3)建立省二级幼儿园办园水平持续提升的激励机制。省二级以上幼儿园是全区幼儿园中的骨干,必须成为区域幼儿园中“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的保教方法,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的样板幼儿园,为此建议对省二级以上幼儿园联合组团或建立区域教研或发展性督导或公立幼儿园业务辅导等等的制度。
  2.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以公立幼儿园的幼教育集团为引领,以街道乡镇中心幼儿园为示范,以省二级幼儿园为骨干,建立街道乡镇中心幼儿园对辖区内省三级幼儿园、准办幼儿园(有证幼儿园)及将要关闭的无证幼儿园等这三类幼儿园的办园规范、教学业务、财务监督、资源整合、平安校园等方面的管理网络,公办与民办同步发展,充分体现政府在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主导作用。
  (1)在全区范围内设立12所街道乡镇中心幼儿园。按辖区内幼儿园园舍数和在园幼儿数,建议成立新碶长来、仙荷,大碶中心、楼下徐(2010年底开园),小港中心(从江南教育集团分离)、厚生,戚家山中心(争取2011年新建,现暂由开发区幼儿园分园托管)、霞浦中心、柴桥中心(2010年底开园)、白峰中心、春晓友飞和梅山中心等12所幼儿园为街道乡镇中心幼儿园。
  (2)配强配齐街道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力量。中心幼儿园的园长由区教育局与相关街道乡镇商同后发文任命,享受与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基本相同待遇,经考核后给予相应的津补贴。按中心幼儿园及辖区内幼儿园园舍数、在园幼儿数等情况,核定各街道乡镇中心幼儿园应配备的企事业编制教师数、保健医生数和计算机教师数。并逐步增加持有育婴师资格的教师数,用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新建扩建非全日制的托幼培训机构。
  (3)建立对街道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考核办法。街道乡镇中心幼儿园承担着对辖区内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重任,在重点保证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布局优化的前提下,既要明确中心幼儿园的职、责、权,又要建立中心幼儿园年度工作目标的考核办法,与街道乡镇的区学前教育示范街道乡镇年审结合,与中心幼儿园园长和辖区内各幼儿园园长的年度考核结合。
  (4)建立幼儿园准入和年鉴制度,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按《关于开展幼儿园等级评定和对民办幼儿园重新审核的通知》(浙教基〔2008〕70号)规定的一、二、三级幼儿园和准办园这四级标准,提出“省标准化幼儿园达标率”的概念,对各街道乡镇进行“省标准化幼儿园达标率”考核,对辖区内的幼儿园或扶持达标,或资源整合,使不同幼儿园及早成为省标准化幼儿园,并作为区学前教育示范街道乡镇评估内容之一。
  (5)明确实现“省等级幼儿园85%覆盖率”目标的测算方案。若目前全区在园幼儿18500名的数量不增加,按“省等级幼儿园85%覆盖率”要求,需要15800名幼儿入省等级幼儿园,与目前的13900名省等级幼儿园入园数相比,还需要增加1900名幼儿到省等级幼儿园入园,按平均200名左右的园均规模,还需要增加约10所省等级幼儿园;若目前全区96所幼儿园园舍数不增加,按“省等级幼儿园85%覆盖率”要求,需要有82所幼儿园为省等级幼儿园,与目前的50所省等级幼儿园数相比,还需要增加省等级幼儿园32所。
  3.攻坚克难,增大关闭无证幼儿园的力度。对非省等级幼儿园按《浙江省幼儿园准办标准(试行)》(浙教基〔2008〕70号)进行全面审查,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但能否在一定期限内关闭无证幼儿园,更是区域学前教育新一轮发展面临的重大考验。
  (1)明确政府相关部门和街道乡镇关闭无证幼儿园的职责。对每一所无证幼儿园建立科学合理和富有人性化的关闭方案,教育局相关科室要做好无证幼儿园关闭后的幼儿分流工作,街道乡镇要妥善解决无证幼儿园举办者生活上的后顾之忧,民政、工商等部门要提供关闭工作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公安、城管等部门要提供相应的服务工作。
  (2)依托街道乡镇关闭无证幼儿园。从以住的工作实践来看,街道乡镇内公安、工商、城管等是关闭无证幼儿园的主要力量,也能有力监管关闭后可能会存在的复原现象。同时,将关闭无证幼儿园工作与区学前教育示范街道乡镇的评比直接挂钩,有无证幼儿园评示范街道、乡镇一票否决。关闭无证幼儿园工作也应与街道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园长年度考核直接挂钩。
  (3)建立关闭无证幼儿园的工作时间表。全区现有18家无证幼儿园,涉及到近1000名幼儿与38名从业者。要利用2010年全区有6所新建幼儿园将开园、2009年开园的幼儿园将扩大招生规模这一大好时机,分街道乡镇落实辖区内无证幼儿园的关闭时间表,争取到2010年末实现两个目标:无证幼儿园数不超过5所,有无证幼儿园的街道乡镇不超过3个。
  4.明确教育局各科室对学前教育的管理职能。在学前教育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幼儿园园长经常会遇到一些比较生疏、棘手的问题,如筹办新园中的“办园许可证”、“幼儿园收费许可证”、“大批教职员工的招聘、培训、劳动合同的签订”、“基建管理中的招投标、质量把关”、“设备采购”以及还有平时工作中遇到的一些“用人劳动纠纷”、“家园矛盾纠纷”“安全事故处理”等等,这些问题希望能有科室负责或有专人指导,从而更有效地保证幼儿园各项工作地顺利开展。教育行政部门要宏观指导和管理学前教育,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在助推区域学前教育发展过程中不但对各幼儿园有要求,更应明确自身的具体指导和协助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发展学前教育。
  (1)教育业务科:牵头负责区教育局对全区学前教育业务管理和指导的职能,是第一责任科室;负责制订全区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有关政策、重要规章制度和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协调街道乡镇组织实施;负责收集区、街道两级学前教育专项资金汇总、初审、发放、使用情况的有关材料;负责学前教育机构的教育、保健和保育业务;审核幼儿园班额及保教人员配备;协助卫生部门检查和指导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负责幼儿园的评比、考核,重点做好省等级幼儿园和省标准化幼儿园的规范化建设,指导幼儿园做好各类创建工作;完成学前教育机构年度报表;配合有关科室处理突发事件及相应工作的落实。
  (2)人事科:负责学前教育机构企、事业编制和自聘教师队伍建设,做好公立和中心幼儿园园长的任命与考核工作,审查学前教育机构各类教师的总体收入与社会保障的标准与落实情况;负责学前教育机构各类教师的招聘、调配和职称认定,做好各类保教人员的注册登记和资格准入工作;负责学前教育机构教职工业务考核和表彰奖励工作,指导各幼儿园与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3)计财科:负责逐步建立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区域学前教育的园舍建设、教师待遇、财务监督和资产登记等逐步做到制度化;指导各街道乡镇建设省标准化幼儿园,指导居住区等各类配套幼儿园的建设和竣工后及时移交;指导学前教育机构规范财务收支管理,落实财务辅导员相应职责,做好风险保证金收缴及存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学前教育机构收费标准审核和收费备案,审计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做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分析。
  (4)职成教科:按《浙江省幼儿园准办标准(试行)》(浙教基〔2008〕70号)要求,负责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登记注册、变更、注销等工作,配合民政机构做好幼儿园年检的初审工作;及时提出无证幼儿园关闭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5)督导室:负责建立学前教育督导和评估报告制度,定期开展学前教育专项督查和幼儿园办学质量评估,督促学前教育机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办学;督促各级政府全面贯彻省、市政府有关学前教育的政策,做好市现代化达纲幼儿园、学前教育示范街道乡镇的创建和各街道乡镇学前教育的年度考核工作。
  (6)教研室:负责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不同层次的教研活动和贯彻《纲要》的学习、培训、观摩研讨活动,不断提高保教质量;加强学前教育教研力量,组建区学前教育中心教研组,协同区教师培训中心推进园长培训、专题培训和跟班培训等工作,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7)教科所:负责对区域学前教育改革机制的政策性课题研究,抓好学前教育机构的教科研队伍和课题建设;在省等级幼儿园开展幼儿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和研究,指导区教育学会学前教育分会正常开展工作,不断涌现区域学前教育的园本科研品牌。
  (8)教学仪器站:负责按《浙江省幼儿园装备规范(试行)》和《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试行)》,帮助做好装备采购、管理和应用工作,指导省幼儿园网站建设和维护,逐年提高省等级幼儿园网站建设覆盖率,抓好网络、图书等管理员的培训工作。
  (9)办公室:负责学前教育机构安全指导和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各类安全专项检查,牵头组织相关科室对学前教育机构进行安全指导检查。
  (10)纪检室(工会):接受和处理学前教育机构管理和师德的相关投诉、信访,维护幼儿园、教师、家长的合法权益,建立和督促公立和中心幼儿园工会组织正常开展工作。
  5.逐步建立幼儿园系统的党、工、团组织。在我区从事学前教育工作者80%以上是各类自聘教师,流动性大、可塑性大、年纪又轻,她们的工作心态、权益保障、业余生活等情况直接关系区域学前教育发展的质量。党、工、团组织应该能在其中发挥独特的作用,尤其要在保障幼儿教师的社会保险待遇、完善幼儿教师的医疗保障制度和改善幼儿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等方面有所作为。
  (1)以街道乡镇中心园为单位设立党、工、团组织。在四所公立幼儿园建立党、工、团组织的前提下,建议对区域内的12所街道乡镇中心幼儿园分别建立辖区内幼儿园的党、工、团组织,局相关科室对中心幼儿园党、工、团组织实行与义务教育学校党、工、团组织一样的管理。
  (2)扩大街道乡镇中心幼儿园党、工、团组织的工作范围。各党、工、团组织负责人按规定程序产生,一般由企、事业编制教师担任。活动经费由区、街道乡镇两级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中列支,各中心幼儿园专门设立党、工、团组织活动室,并配置一定量的活动器材,局相关科室对各党、工、团组织建立年度考核办法。
  (四)开创学前教育用人新机制
  1.省等级幼儿园的园长公派机制。在全社会的大力支持下,整个区域学前教育的硬件建设已经进入正常化轨道,学前教育园舍建设专项计划正在逐步落实之中,社会力量参与幼儿园园舍建设的氛围良好,每年均能新建、改建一批幼儿园,为人民群众提供标准化园舍。但学前教育发展除了“有房子”外,更需要的是要“有人”,特别是需要有一批热爱学前教育事业的园长。
  (1)园长公派。对区域内各类幼儿园的办园情况作综合分析,每年初提出参加省等级幼儿园评定的方案,并对确定参评的幼儿园由教育局公派企、事业编制教师为园长,确保省等级幼儿园的称号名副其实,园本特色普遍呈现,择园现象基本消除,群众满意度与行政公信度提高,并能随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督查。
  (2)建立梯队。随着区域学前教育规模扩大和质量提升,幼儿园的省标准化达标率会逐年提高,急需要一大批学前教育的管理干部,每年至少要有6名左右的幼儿园骨干教师走上园长岗位。为此,要建立幼儿园园长后备干部库,设立园长梯队建设专项计划,内部加强培养,外部注重引进,名园长与名教师不断涌现。
  2.企、事业编制教师再分配机制。目前XX有企、事业编制教师186名,2010年再招聘学前教育特岗教师若干名后,估计全区企、事业编制教师可以达到220名左右。这批教师是区域学前教育发展的中坚力量,必须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1)设立标准,公平配置。目前,全区约有40所省二级及以上幼儿园,10所省三级幼儿园,20所规模在100人以上的非省等级幼儿园,对这70所幼儿园必须重点扶持,保证有一定数量的企、事业编制教师。按幼儿园的等级、规模、地域和发展前景,确定企、事业编制教师和持有专业技术职称和资格证的“双证”教师数量的基本配置标准,2010年起基本消除这些幼儿园企、事业编制或“双证”教师的零配备现象,以后根据情况逐年增加配置数。
  (2)创新办法,增强力量。采用定向培训专职、特岗保健员招聘、社区医生兼职等多种办法,扩大保健医生的人数,建立从准办园、省等级园、中心园(公立园)和区妇保院之间的四级保健网络。对不同级别幼儿园的保育员提出不同要求,建议设立保育员星级考核制度,也可专项设立企业编制的保育员,让保育员有作为,有地位,有保障,提升区域学前教育保健和保育水平。
  3.建立幼儿教师专业发展激励机制。在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的前提下,按《关于开展幼儿园等级评定和民办幼儿园重新审核的通知》(浙教基〔2008〕70号)和《浙江省学前教育保教管理指南》(省教育厅教研室2009年5月发布)的要求,完善“跟岗实习、教学观摩、实践操作、专题讲座、研讨交流、实践反思”的民办幼儿园教师基地跟班制度,开展大规模的学前教育工作者专业培训,提高其学历层次、持“双证”上岗、园本教研、课题研究等方面的专业水平。
  (1)区师训中心专设区幼儿教师培训站。区师训中心根据区域学前教育发展的态势和幼儿教师专业水平的具体要求,在局人事科和教研室的指导下,制订区学前教育工作者培训方案,从园长梯队培养、业务骨干选拔、保教能力提升等方面,切实提高培训的主动性、有效性和针对性。区教研室开展幼儿教师专业素养提升行动计划,对不同类型的学前教育工作者提出专业笔试、教学设计和案例分析等方面的专业素养要求,制订出考试、评估和结果运用计划。
  (2)为教师建立并负责管理教师个人成长档案。各类幼儿园应建立教师个人成长档案袋,系统性、规范性的记录整理教师职业生涯中个人的“工作计划(总结)、教案设计、教学反思、研究课题、发表(获奖)论文、工作成果荣誉、自我评价与他人评价”等信息,展示幼儿教师的精彩教案,让教师体会到专业自豪感和职业成就感。
  (3)形成一支强有力的教师专业发展教研力量。建议由局教研室牵头,聘请区内外资深专家,组建区学前教育中心教研组,以下园进行业务指导为主,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幼儿教师开展观摩教学、研讨评析、专题讲座、参与式培训等多种形式的教学研究,有序开展幼儿美术、舞蹈和科技教育等主题教研。教研内容上,从只注重保教专业知识的讲解,转变为注重与科研方法和现代信息技术相结合;从只注重理论学习,转变为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
 
  学前教育对幼儿习惯养成、智力开发和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高质量的学前教育能够推进城乡统筹,促进教育公平。我们将正视学前教育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新问题,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紧紧依靠方方面面力量,改革创新,注重实效,使区域学前教育发展水平继续走在省、市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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