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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5-28 16:10:02 浏览:

 

按照《关于开展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皖监明电〔2013〕1号)要求,对照省人民政府第245号令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我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监督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督查基本情况
  (一)成立机构,归并职能,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立了省物价局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试点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为各处室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2011年底专门成立了行政审批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由办公室副主任兼任行政审批办副主任、省物价局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首席代表,同时从局属单位抽调业务骨干2名,充实行政审批办公室力量,并于去年年初整建制进驻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去年以来,审批办在局党组领导下,在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指导下,全年共办结各类办件5626件,比2011年增加80.1%,按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100%;年审收费单位243家,年审金额100多亿元。期间收到办事单位赠送锦旗2面,网上表扬2次,表扬信1封,3名窗口工作人员荣获“服务之星暨党员先锋岗”称号。年终考核中,省物价局窗口被评为优秀窗口,在省直33个窗口单位中名列第5,刷新了省物价局进中心以来窗口工作考核的最好成绩。
  (二)编订标准,争做示范,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去年,我局被政务服务中心确定为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八个示范单位之一。承担3个单位行政审批项目编制审核任务,并承办了省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研讨会,将首家编印的标准化建设手册(送审稿),提交会议征求意见。研讨会后,我局按照省政务服务中心和省标准化研究院要求,起草了政务服务标准化报送格式文本(模版),供中心各窗口下载参考使用,起到了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清理职权,优化流程,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根据省政府要求,去年以来,我局先后3次优化审批流程、精简环节、修改绘制行政职权流程图。认真梳理行政职权目录。职权清理结果顺利通过了省编办、法制办、政务公开办会审,职权目录总表、分表及行政职权流程图均通过省物价局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省政府令颁布后,开展制度清理及流程优化工作,废止与省政府令要求不相符合的工作制度,压缩、简化局内部办文流程和环节,按要求重新填报项目信息表,并向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提供了最新的项目审批流程图。此外,我们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基础上,按照提速增效的原则,主动压缩行政审批项目特殊环节时限,将价格成本监审20个工作日压缩为15个工作日。
  (四)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拓展窗口服务功能。
  1.积极推行并联审批,创新审批服务方式。2011年,我局在省政务服务中心首家启动了价格行政审批事项并联审批机制,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审批办理的事项,实行由一个窗口协调、组织各责任部门同步审批办理的行政审批模式。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推进并联审批工作,2012年10月,我局在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倡议发起成立窗口部分单位并联审批协作组,首批协作组7个成员单位,我局被推选为2013年并联审批协作组组长单位,并起草通过了《窗口单位并联审批协作组章程》。有组织的开展并联审批协作活动,不断提高并联审批工作的水平。

  2.设立价格审批“绿色通道”,力促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为促进我省高新技术产业、文化产业及主导产业发展,今年在窗口开辟了价格审批“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价格审批服务。对绿色能源、生物制药、网络传输、数字出版等高新技术企业,以及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定价,实行从定价方案设计、成本测算、定价申报、联合审批等价格服务的全程无偿协助和导办制度,改变以前行政审批按部就班、从前台到后台的行政审批运行模式,体现了特事特办、全程督办的审批新模式,简化了办事程序,优化了办事环节,促进了运转协调。
  3.开发网上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受理系统,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2011年,率先实现了局办公网与省政务中心网上业务平台互联互通、协同办公,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时间、责任人、流程等数字化、标准化,实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机制。2012年,我局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投入大量资金,对局门户网站进行全新改版升级。11月24日,我局门户网站新版正式上线,行政审批网上受理系统正式启用,实现价格行政审批件外网受理、两网互通、内网办理、外网反馈的网络互动、在线服务功能,受到审批对象的欢迎。近日,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发文对在2012年度全省政务公开考评中取得优异成绩的10市人民政府、20个省政府部门和3个中央驻皖单位进行表彰,我局荣获“2012年度全省政务公开先进单位”。在省政府各部门中名列第4位。4.开展服务对象走访活动,不断改进行政审批方式方法。结合省直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工作,去年4-9月开展上门走访服务对象活动,听取20家单位对价格行政审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8月,针对上门走访服务发现的问题,印发了《关于加强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皖价费〔2012〕14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培训收费管理的通知》(皖价服〔2012〕190号)。11月,再次组织开展服务对象大走访活动,先后走访了中国科技大学、xx大学等8家行政审批国定服务对象,受到服务对象和群众的好评。5.开展窗口价格集中咨询接待日活动,面对面倾听百姓心声,心贴心解决群众问题。按照争先创优活动和效能建设的要求,我局于2010年11月起,在省政务服务中心物价窗口开展价格政策“集中宣传咨询接待日”活动。根据不同时期企业与群众反映的热点,邀请局领导和相关处室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前往窗口统一接待服务对象,听取服务对象对价费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咨询、投诉、意见和建议。今年我们进一步改革接待日活动方式,紧扣民生价格热点,科学安排接待日活动时间及内容,在调整天然气价格、实行阶梯电价和医疗服务价格、药品招投标等企业群众关心、关注的价格热点问题上,开展三次物价局长咨询接待日活动。受到企业欢迎和赞扬,得到了政务中心领导的好评。(五)抓跟踪督查,确保办件按时办结。我局建立了以政务服务窗口(审批办)为主体的一整套提醒、提示制度,要求经办人员必须在时限内完成环节工作,在办件到期前10个工作首次提醒承办人,在办件到期前7个工作日再次提醒承办处室负责人。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延期的,严格按照办文程序,由承办处室向分管局领导书面申请,分管局领导签署意见后,转办公室(审批办)备案,且延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严格实行办件提前率月通报制度。去年我局窗口受理的行政审批承诺件提前率达到了91%以上,远超中心平均水平。

  (六)开展亲切服务,提升审批满意度,打造亲民利民为民物价窗口。制定了《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物价窗口亲切服务标准》,着力提高窗口的亲和力和服务对象的满意率,除规定基本的窗口工作人员礼仪行为标准外,还对岗位行为标准进行了规范,小到文明用语,大到服务流程,处处体现亲切,事事方便群众,使岗前、岗中、离岗以及岗后的每个环节都得到了细化和规范,亲切服务标准是对省政务服务中心倡导“十先十让”的具体细化和补充。
  二、项目落实情况
  省人民政府第245号令公布的省物价局承担的行政审批项目共计6项,其中保留省级行政审批项目4项,转变管理方式1项,转报国务院部分审批1项,无取消、下放管理层级(省级下放)、合并、冻结的行政审批项目。
  (一)承接下放管理层级(国家下放)项目。国务院《决定》明确“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的实施主体由国家发改委下放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此项目在变更为由我局实施的行政审批件后,我局及时印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价格评估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皖价审〔2013〕46号),出台四项工作举措:一是明确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审批部门。二是进一步提速增效。凡是省物价局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乙、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审批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缩短为8个工作日。三是加强对价格评估机构的信息化管理。省物价局认定的价格评估机构将按照省份、证书类型、资质等级、注册地区、顺序等信息,统一资质证书正副本编号。四是启用行政许可网上申报系统,方便服务对象申报。(二)保留项目。我局保留的省级行政审批项目均严格执行规范流程,由政务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和送达。按照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统一要求并对审批条件、审批环节以及审批时限进行了精简、优化和压缩,并向社会进行公布。目前,我局实施的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总体压缩了59.13%,已实现了将法定时限压缩一半以上的目标,审批效率得到了大幅提高。

  (三)转变管理方式项目。由我局政务服务窗口(审批办)承担的“服务价格登记证核发”转变管理方式后已不再作为行政审批项目,作为其他权力目前核发程序为:收费单位申请,窗口首席代表审核决定,当场打印并发证。收费单位基本信息、收费项目和标准都通过物价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此次自查督查,我们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认真查找了自身不足,主要有:价格行政审批网络监督检查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网上行政审批申报功能有待进一步增强;与审批服务对象联系互动方式需要进一步创新等。我们将严格按照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体要求,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创新优化审批服务,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
  (一)严格执行审批承诺时限,行使好行政审批转变管理方式后的行政职权。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第245号令,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公文办理时限,对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再造,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二)进一步归并工作职能,建立和完善以窗口为主导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进一步整合工作职能,增加办件量,将各类价格备案事项全部进入窗口办理,不断完善以窗口为主导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强化窗口现场审批、组织协调和监督监察职能。
  (三)进一步完善办公系统互联互通机制,建立审批业务网络监管平台。根据两办(厅〔2013〕1号)文件要求,将通过省物价局协同办公系统与省政务服务中心协同办公系统互联互通功能的升级和完善,将所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流程节点信息交换到省政务服务中心,接受中心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四) 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按照我省第六轮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修改行政审批标准和行政审批“八公开”内容,调整行政职权目录,绘制流程图,重新编制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并在省物价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方便服务对象办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实施行政审批流程再造,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结合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按照省政府第245号令新的审批承诺时间,对确定保留下来的价格行政职权进行审批程序优化和流程再造,简化和压缩办理环节,修改和绘制行政职权流程图,实行标准化运作。
  (六)完善并联审批机制,提高联办效率。进一步修订、完善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价格并联审批协作组章程,实行并联审批网上和纸质双渠道同步运行,加强协作组内的交流沟通,加强学习交流,丰富活动内容,推进相关价格并联审批“提速提效”。
  (七)加快行政审批信息化建设步伐,促进价格系统审批联网水平。以省物价局门户网站网上在线办事为依托,启动省、市、县三级价格行政审批系统联网建设,推动三级价格部门的网络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公文传输。
  (八)加快建设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努力提速增效。通过办公系统研发和优化,对所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对每个环节即将到期办理的责任人进行自动提醒,逐步实现对行政审批的全程监督管理。
  (九)继续开展物价局长窗口接待日活动,进一步拓展政务服务内容和方式。结合省政务服务中心开展的领导窗口坐班活动,继续坚持每季度举办一次物价局长窗口咨询服务接待日活动;进一步丰富服务接待日活动内容,开通公众咨询热线和网络平台,更大程度方便企业和群众的咨询和投诉。
  (十)加强审批效能监督考核,落实问责机制。加强行政审批绩效管理,坚持每月定期通报审批办件情况,将考核结果与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及效能建设考核挂钩,凡全年超时办理事项达10%以上的,由承办处室主要负责人向局长写出书面检查,达30%以上的,向全局公开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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