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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反对资本主义法治

发布时间: 2022-09-02 15:25:03 浏览:

摘 要 本文主要简略的介绍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三个核心要义:党的领导是根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并简略的介绍了反对资本主义法治的主要制度:三权分立和司法独立。

关键词 社会主义 法治 三权分立 司法独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发展中国、稳定中国的必由之路。习近平总书记还多次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植根于中国大地、反映中国人民意愿、适应中国和时代发展进步要求的科学社会主义。我们这一代共产党人的任务,就是继续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篇大文章写下去。在法治领域,写好这篇大文章,就是要始终坚持并不断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党的领导是根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这三个方面实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宪法的根本要求,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根本体现,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厲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我们必须牢记,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们的法治与西方资本主义法治最大的区别。离开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建不起来。”

2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基础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也保证了人民在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这是我们的制度优势,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区别于资本主义法治的根本所在。”

3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共产党人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从当代中国国情、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依法治国的实践出发,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沉痛教训,并在借鉴吸收古今中外人类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理论升华和学术表达。

(1)三权分立本质是资产阶级内部的分权。按照“三权分立”的要求,国家权力被分为三个部分: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由三个不同的机构行使。在我国,这一原则是不适应中国的,因为它不符合中国国情。自新中国建立以来,国家最高权力就牢牢的掌握在人民手中,一切政治制度的构建都是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以人民的最高决策权和最后监督权为基础,而“三权分立”原则从根本上否定了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这一原则无视我国人民当家作主这一事实,难以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最终只能给中国人民带来毁灭性的灾难。

(2)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司法改革的重点之一,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这同西方国家司法制度核心的“司法独立”,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质和内容。在1983 年出版的日本《新法律学辞典》里,概括了西方法学界关于“ 司法独立”的特定含义:①独立行使司法权,只受宪法和法律的约束;②司法权完全独立,不受立法权、行政权的任何干预和束缚;③法律上司法不受其他国家机关(包括总统)和任何政党的监督和管理;④司法权行使时,不受其他任何事物和形势的牵制和影响;⑤在审判案件中审判权完全独立,不受任何人指挥和命令的拘束;⑥保障法官独立性。这六个方面,完整涵盖了西方国家“司法独立”的要点。在我国,如果实行西方国家那样的司法体制,就必然从根本上改变社会主义上层建筑,否定共产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如果搞西方的“司法独立”,必然使司法体制独立于我国的国体和政体的性质之外,独立于人民管理司法的宪法要求之外。

总之,西方的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资产阶级法治思想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思想相违背,不符合中国人民的利益所在,不符合中国的国情,不符合社会主义制度,应当坚决反对,坚定不移的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J].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M].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24.

[2] 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J].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M].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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