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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城镇化发展的模式变迁:问题分析与出路探索

发布时间: 2022-08-30 13:30:03 浏览:

摘 要:在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理性地回顾和审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城镇化发展模式的变迁及经验教训,突破传统城镇化发展中唯“工业化”是城镇化推动力的惯性思维,创新城镇化发展新动能,走以农村产业融合为推动力的农民就地城镇化发展模式是实现我国城乡融合发展以及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为此,要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城乡融合发展机制,优化农村金融体制,积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进而为实现农村产业融合推动就地城镇化发展提供良好的要素条件。

关键词:城镇化;模式变迁;问题与出路

基金项目: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乡村振兴战略视角下我国城镇化发展的模式创新研究”(TJKS19-002)。

[中图分类号] C911 [文章编号] 1673-0186(2019)08-0016-011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码] 10.19631/j.cnki.css.2019.08.002

城镇化是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乡村振兴和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明确提出要到2020年实现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并要完成好“三个1亿人”的任务;另外,我国要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城镇化率要达到发达国家80%左右的水平,是一个极其艰巨和富有挑战的任务。这是因为我国是一个农业人口大国,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城镇化发展经历了以重工业为推动力的中小城市发展、以农村工业为推动力人民公社为载体的就地城镇化发展、乡镇工业带动的农民就地城镇化发展以及城市大工业带动的农民进城城镇化发展,这四种城镇化发展主要模式在实践中都强调工业化是城镇化的推动力,重工轻农、重城轻乡,没有从根本上触动农村城镇化发展的本质问题——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和农民生活方式的根本性变革,相反却一定程度地带来了粮食安全隐患、环境污染、社会不公等问题。要突破我国传统城镇化发展模式的上述问题,实现城镇化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必须从当下我国的国情条件出发,以城乡融合发展理念为指引,改变传统的唯工业化是城镇化推动力以及当前视农民进城为城镇化发展主要模式的思维观念,创新城镇化发展理论,通过大力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而从根本上促进农业生产方式和农民生活方式的变革,实现农民的就地城镇化,进而让更多的老百姓能够共享城镇化和现代化发展成果。

一、问题提出

客观地看,当前我国理论界和学术界对新型城镇化发展的研究视角还较多地局限在如何通过城市大工业的转型升级来辐射带动农民进城城镇化和发展农村非农产业来带动农民就地城镇化发展上。如涂正革等通过分析城镇化动力因子模型,指出中国目前城镇化的推动力主要是工业化和对外贸易,第三产业有着明显的正向作用,但边际效应相对较小[1]。张明斗、毛培榕认为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内生动力是新型工业化,即通过传统工业化向新型工业化转变,强化工业的支撑作用,提高工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来增强对城镇化的带动力和驱动力[2]。张开华、郑甘甜指出要根据各传统农产区的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因地制宜地推进农村人口从农业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就地、就近城镇化[3]。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也有学者开始关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对乡村振兴以及城乡一体化的重要作用,如宗锦耀指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是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和解锁实现全面小康的钥匙,也是撬动原有制度结构、跨越城乡工农产业差别鸿沟的重要支点[4]。王丹玉等提出以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业生产方式和农民生活方式改变,进而推动美丽乡村建设的观点[5]。本文借鉴已有研究基础,通过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城镇化发展的实践模式及问题进行理性的回顾和审视,在扬弃传统城镇化发展模式的基础上,分析我国当下的国情条件,提出走以农民的主业——农业的产业融合之路来带动农民走内生型城镇化发展道路,即农村产业融合推动就地城镇化发展的城镇化发展新模式,并对该模式的发展提供若干政策建议。

二、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城镇化发展的模式变迁与问题反思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开始独立自主地进行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并以此为推动力开启了我国城镇化发展的征程,走出了一条以重工业为推动力的中小城市发展到以农村工业为推动力人民公社为载体的就地城镇化发展,再到以乡镇工业为推动力的就地城镇化发展以及当前的以城市大工业为推动力的农民进城城镇化发展道路。我国城镇化发展的实践是基于我国的具体国情条件而展开的,在促进我国城镇化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审视我国城镇化发展的实践模式,对于指导我国未来城镇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以重工业为主导的中小城市发展模式及问题

1.以重工业为主导的中小城市发展模式的原因

新中国成立后,为满足后发国家追赶发达国家以及民族独立、国家安全的需要,我国在经历短暂的工业初创后,转向了以“重工业”为主导的产业发展战略中。在这一战略计划的作用下,“一五”期间,我国工业化水平快速提升,城市化与工业化互相推动,在促进一些较老城市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动了一批新型工业城市的诞生。与此相伴,农村人口大量转移到城市,城镇人口从1952年的7 163万增长到1957年的9 949万,城市化水平也從1952年的12.46%提高到1957年的15.39%,年均增长0.59个百分点[6]。随着城镇化的稳步推进,我国大城市资源难以再承接新的工业项目和大规模人口的转移。为缓解大城市发展的压力,国家将一些新建的工业项目分散到基础设施相对欠缺但情况不太严重的中小城市中去。同时,为平衡大中小城市发展,国家建委在1955年首次提出:“今后新建的城市原则上以中小城镇及工人镇为主,并在可能的条件下建设少数中等城市,没有特殊原因,不建设大城市”[7]106。由此看来,这一时期,我国城镇化发展模式是以重工业为推动力的中小城市发展为主。

重工业的优先发展使我国在整个国民经济实力非常弱小的条件下比较迅速地建立起了较为完备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并且在推动我国城镇化发展的同时也避免了发展中国家曾出现的“过度城市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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