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作文大全 >

中国古代地方社会捐赈

发布时间: 2022-09-06 15:15:02 浏览:

zoޛ)jiJۏw]4|_m5Nt^i9u6N7ii׿xw_?ii报告的禀帖5件、上级官府的宪批12件,以及宪牌7件。文件中可查日期最早的为乾隆六十年二月廿九日绍兴府正堂的批文:“本府因该处上年歉收,贫民不免乏食,谕令该县劝捐施粥,以资接济。该绅士等自应踊跃从事,仰再剀劝导,务冀共相乐从,量力捐办。事竣之后,将捐数最多各绅士,分别典请奖励,以为乡党好义者劝。至该县禀请先行捐办,深堪嘉尚,仰即妥速办理。开厂后尤须善为照料,俾贫民均沾实惠,勿使稍滋弊窦。”据此可见,早在赈灾筹划阶段,已将救灾中的各个方面,如县令该做什么,绅士该做什么,日后如何奖赏等问题都有所提及。显然,绍兴府正堂对这件事的处理还是比较好的。

知县戴廷沐不仅及时向上级汇报灾情,请求赈灾,还仿效前人实行“担粥法”。他还两次展赈,将原定30天的赈期延至38天。在赈灾施粥完毕之后,还恐饥民饥寒耐久,“一旦工作辛勤,恐多疾疫”,于是查医书,倡议捐资制配“能益脾去湿,以辅正气,并驱岚瘴”的藿香正气丸,并交开设粥厂的各寺僧人保存,以便免费提供给需要的人。兵部侍郎、浙江巡抚部院觉罗吉对戴县令的行为予以高度评价,在批文中称其不愧为百姓的父母官,并积极批复了其制造药丸的要求。

余姚县令在这次赈灾过程中承担了大量的任务,是此次活动的重要策划者和实施者。但赈灾活动的实施也离不开上级政府的大力支持。浙江巡抚部院、浙江分巡宁绍台兼管水利海防兵备道及绍兴府都积极鼓励、引导和支持这次活动。浙江巡抚给予余姚知县扇子二把,以示奖励,还批准知县制发药丸的要求。官府间文件往来直到当年四月粮食收获,饥民情况稳定才止。此外,地方政府还抽调大岚都司谷日孚、城守千总李信、教谕周懋曾、署县丞郁炳、三山司巡检宋吉禄等人前往各粥厂维持秩序,派典史陈凤鸣到总局管捐抽并报销账目。

综上所述,各级政府包括其长官在这次捐赈的过程中都尽职尽责,他们对灾区民众和士绅富户的捐款也很负责任。

地方绅士在赈灾中的表现又是如何呢?我们如何衡量这些绅士在赈灾中的作用?《余姚捐赈事宜》记载捐赈之后政府颁发给有功之人匾额,并记录了获奖者名单,我们可以此为依据进行分析。匾额分别由抚、藩、县颁发,共分三类:

第一类,抚宪匾额:“尚义可风”,奖给各厂总办董事及捐助三百千以上绅士。共颁发19人:监生洪光垲、候选州同施浩、附贡生杨绍勋、贡生朱培德、候选州同朱培行、监生邵鼎涵、候选州同邵杠、廪贡生洪应尧、监生张焕、附贡生张业、候选布政司理问杨绍炯、贡生孙秉忠、监生胡式南、监生严世琛、候选州同邵天德、候选布政司理问杨宗溥、监生孙元杏、候选州同陈浩、监生诸开潮。

第二类,藩宪匾额:“风高任恤”。共颁发7人:附贡生张业暨、贡生张志经、候选州同朱培行、候选州同陈浩、监生洪光培、监生洪应堂、附生张本(原名煌)。

第三类,本县匾额:“谊笃桑梓”。共颁发20人:附贡生孙星聚、监生华钰、监生徐鼎臣、监生徐实亨、附生吕庆、监生胡光瑛、监生谢敬廷、候选州同冯铎、候选州同谢锦堂、附贡生叶裙、监生俞瞻蕞、候选干总徐镛、候选县丞张炎、候选训导邵步瀛、候选州同潘基隆、职员徐高、候选卫千总邵标、廪生黄征质、监生孙径、附生杨椿。

以上匾额共颁发给46人次,主要分发给各级董事和捐助较多的富户两类人。各级董事18人次获得匾额,平均每厂2人次。表1统计了各粥厂所得政府匾额。

从整体上看,每厂都由第一位的总办董事得抚匾,他们在赈灾中贡献最大,责任最重。其他一位董事得县匾,保证了各厂董事之间所获利益的相对平衡。可见,士绅富户在赈灾中的表现也很积极,可谓“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尽职尽责”。总局董事及各厂董事都是士绅富户的代表,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既捐钱又办事。接待寺厂所用的80千文杂用钱就是由该厂董事捐助的。这些人都接受过良好的儒家教育,他们是地方精英的代表,在当地很有影响力,在处理赈灾事务时往往得到地方社会的认可。正是他们的努力,才让赈灾工作顺利进行下去。

捐赈重在“捐”字,捐赈能否顺利实施,还要看如何募集捐助。这次赈灾,消耗财物巨大。余姚知县戴廷沐最后一次禀帖中纪录了此次捐赈的具体花费:“计自闰二月十二日起,施粥一月,又两次展赈八日,至三月二十日为止,据各董事开报,共用市解米八千二百余石,及柴薪锅灶人工杂用,统需二万二千余串。”

这样庞大的支出,如何募集?在官赈不足的情况下,官员捐廉倡率,绅富量力输捐,官、绅、商成为民间救灾的主体力量。县令及时向上级汇报情况,得到嘉许,获得捐米一百石,县令本人并捐米三百石,为诸绅士做出了表率。在县令的带动下,“各绅士量力捐输,共成善举,务于月内定有成数”;到粥厂开设后,因“饥民就食者云集,捐项不敷”,县令又“陆续倡捐,为米、为药、为楷、为赏犒,捐数实在千贯以外”。县令如此倡捐,不少官吏纷纷仿效。灾害发生后,饥民生死垂于一线,政府拿出了一整套刺激民间捐赈的措施。据《余姚捐赈事宜》记载,政府规定:“事集之后,将好义姓名典明府宪,分别奖许。如捐数较多,转详大宪,从优示奖。”即依据捐赈数量的多少,分别上报府级或省级机构,给予不同等级的奖赏。通过这套奖赏的办法,做好事的绅商得到了声名,政府则获得了大量的捐助,这就保障了赈灾所设粥厂的物资供应,维持了粥厂的正常运转。没有民间的捐助,这场赈灾活动是无法持续下来的。

从捐赈资金来源上看,官府出资相关记载仅有两次。在数量上,来自官方的资金实在微乎其微。两次共捐赈500石,相比捐得总额8200石,只占6%。这个比例虽不能涵盖所有官方资金,但基本可以知道政府捐赈资金上的力度相比民间是不多的。可见,县级政府平时可能没有多少可供捐赈的资金,除非得到上级的拨款或采用其他办法,否则将一筹莫展。因此,在无法得到上级下拨的赈灾粮或赈灾款时,赈灾只能主要通过地方绅士的捐助。

在捐助者中,出资较多的是具有一定功名的地方士绅。捐资超过5千文纪录在册的共650人,捐钱200千文以上者有16人。捐钱较多且获得匾额者全是有功名的,我们将他们在捐赈中的作用及所获奖励整理如下:

表2共28人,共捐资至少6638.6千文,约占所有捐赈资金的1/3。可以说,他们是捐赈最积极,出资最多,且贡献最大的人。他们基本都获得匾,占获匾人数大半。在这些捐助最多的人中,有5人担任各级董事,约占18%。他们代表着士绅富户集团对此次捐赈的态度。

三、地方政府与乡绅的联动作用及其意义

士绅富户能够积极捐款,参与赈灾,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佛教思想的影响

在许多情况下,民间捐输只是一种“善行”。魏丕信认为这是受佛教观念深刻影响的结果。自宋以来,人们普遍接受了佛教因果报应的思想,他们相信捐赈积善,神不仅会关照自己,而且会福泽后世。一则为自己积德,避免灾民死徙,以求灵魂上的慰藉;二则为子孙后代积德,其报可惠及子孙后世。

(二)儒家思想的影响

如果说佛教积善因果报应信仰在捐赈中起一定作用的话,那么,儒家仁义道德观的积极影响作用更是不容忽视。历朝历代总是通过一系列的教化手段,把儒家伦理道德观念灌输于人心。讲仁重义已成为人们重要的价值取向,“修善与行善成为中国人最基本的道德规范”。这次捐款最多,贡献最大的基本都是长期接受儒家教育的人。他们自愿捐助施赈,既是对国家劝赈政策的积极回应,更是传统文化中儒家道德观念和价值取向驱使的结果。而且在儒家道德观念的推动下,一些家境并非殷实者也积极地加入到民间赈恤的行列。

(三)地方政府及官员的作用

具体表现为两方面:一是地方官员的表率影响。受国家财政和地方仓储的掣肘,本州县的灾荒并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赈恤。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地方官员常于此时带头捐俸赈灾,地方人士也会在这些官员的影响和感召下行动起来,加入到社会助赈的行列。在余姚的这次捐赈中,县令戴廷沐就做出表率。在他的影响下,当地富民纷纷施粥,饥民因此全活甚多。二是地方政府或官员的劝导或暗示作用。地方政府或其长官往往在灾荒时期利用政府权威或个人影响和号召力,给予参与捐赈者一定的奖赏,劝导民间相互赈恤。朝廷的旌奖,不仅可以使捐输者在乡里博得好名誉,还能使其在乡民中树立一定的威望,为其影响进一步渗入社会基层、参与地方决策获得资本,或许还可据此得到更大的利益。

(四)社会环境的压力

部分捐输者在善举外衣包裹下有其现实利益考虑,他们往往借捐输而息盗保富,防止因粮荒而起抢劫之风,危害其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屠隆之《荒政考》在谈论“劝富户之赈以广相生”时说:“夫富者,珍宝丰盈,一身而外长物耳;仓箱充溢,一饱而外何加焉。即令百姓垂毙,而吾安享饶腴?万一民穷盗起,戈矛相向,虽有粟,吾得而食诸?而富者虽有所积,未关躯命,饥者稍得所济,实延余生。以吾未关躯命之粮,而为彼实延余生之助,官府敬之,百姓感之,而又有阴德,何苦不为?以此相劝,有良心者必动。”

余姚士人陈元在康熙二十九年发生大水灾后就向县令献策《救水灾书》,里面记载有他的一些见闻,颇能说明此问题:“棉、谷、豆、粟、葛、麦等悉为波臣荡尽。贫民相聚愁苦曰:‘我辈俱业农,天忍夺之业矣,将何为?’旁有嗔目、裂眦、厉声曰:‘何不可为?宁令大户独生耶?’此虽一时愤激之谈,将来势有必至。即如敝镇浒山,偷儿一夜三、四惊。米艘至,谋肆掠之会,老成呵禁乃至。”面对置人民于死地的灾害,饥民无可奈何,“宁令大户独生耶”,在生死关头,什么法律、道德都是苍白的,无能为力的,灾民在饥饿的驱使下是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的。在此时,“大户”在他们眼里也许就代表着食物,代表着生存。“生存还是死亡”这个永恒的问题,让他们将矛头指向了那些地方富人。虽然眼前只是“谋肆掠之会”,但有识之士已清楚地认识到“将来势有必至”。在这种社会的压力面前,士绅富户十分害怕饥民成为强盗,危害自身的生命财产,只能设法捐助政府赈济饥民。

(五)心理压力

劝赈虽不属于强迫行为,然往往也为形势所迫,时间一长,便形成一种思维定式:如果出现灾荒,大家都踊跃赈济,而自己不捐,就是为富不仁,成为众矢之的,被攻击的对象,至少也是与周邻灾民关系不融洽,非但财富难守,生命都可能不保;而一旦捐助,不仅能得到相应的荣誉和免其差役,还可博得一个“仁”的名望或声誉,更为重要的是获得了来自政府的安全保护。

图1是对地方政府和乡绅在灾荒背景下面对饥民做出反应,进行赈灾的简要示意图。灾荒发生后会产生饥民,对政府和仕富集团(地方社会中有一定功名、官职或钱财的人物集团)起初影响不大。但随着灾荒加重,饥民就会对政府和仕富集团产生压力,威胁其自身安全。这种情况出现以后,仕富集团中的有识之士会感受到这种压力,进行赈灾,并建议政府介入赈灾。政府在确定赈灾以后,会调集政府力量,并劝仕富集团出资出力,两者出于各方面因素考虑合力赈灾,直到灾情解除,饥民集团消失,社会重归正常。中国的地方社会正是这样应对灾荒事件并循环下去的。

民间仕宦乡绅个人捐输活动在实际的抗灾救灾中具有十分明显的作用和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对地方政府而言,民间捐输是助赈,它在某些时期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官府救灾能力不足的问题。通过民间的捐赈,地方政府募集了大量的赈灾资金,既节约了政府用于赈灾的财政支出,又弥补了官府因赈灾能力不足所带来的缺憾,顺利完成赈灾,给广大人民一个交代。官员完成赈灾,既博取了地方饥民的感恩戴德,赢得士绅和下属的拥护,又得到上级的好评及提携。在这种情况下,地方官怎能不去努力赈灾?

对灾民来说,可借助民间捐输聊以度灾活命。文献中诸多类似“乡里赖以全活”、“活十万人”的记载,就是此类效果的很好说明。而且,民间捐输如与其他荒政措施相配合,则其救灾赈荒的意义更为突出。

从稳定灾区社会的角度看,通过捐输者的仗义捐输,灾区救荒物资捉襟见肘的情形有所缓解,受到赈济的灾民之妒富情绪得到一定的化解,避免灾荒时期由于社会贫富矛盾激化而引起社会动荡,促进社会秩序的稳定。因此,民间捐赈又是社会的减震器,而且捐输者也有所得。捐输者行为因符合行善积德和儒家仁义的规范,其善义之举不仅因此获得了政府的肯定和旌奖,也得到了民间的赞誉。这样就会在全社会产生道德示范效应,促使社会向善风气的形成,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道德氛围。另一方面,对其他富户又具有积极的引导作用,可促使更多有条件的民户或仕宦者加入到社会赈恤的行列。

[责任编辑:王立霞]

相关热词搜索: 中国古代 地方 社会

版权所有:无忧范文网 2010-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无忧范文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无忧范文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冀ICP备190228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