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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8-12 15:00:02 浏览:

我社在区委、区政府和市供销社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精神,以服务“三农”为宗旨,扎实推进综合改革各项工作,区供销社改革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供销社落实综合改革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区基本情况

区供销社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现有干部职工10人,其中科级干部6人。1997年改制后,原有5个基层社基本名存实亡,社属企业资产基本空白。近年来,面对基层供销社基础薄弱,供销业务经营萎缩,服务功能弱化,民生问题突出等诸多困难,我们把打基础、图生存、促发展作为预期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文件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改革活社、服务立社、项目强社、产业兴社”为己任,不断强化基层组织建设,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推进体制创新,拓展经营服务领域,提升为农服务水平。在领办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经营网络建设、完善综合服务社、扶持发展农产品基地、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截至目前,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引领专业合作社12家,社属企业2家,村级综合服务网点25家。现已初步形成经营、配送、信息、销售为一体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二、已完成的改革任务、采取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贯彻中央、省市综合改革文件精神情况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出台后,我区成立了由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分管领导和区供销社、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区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指导部署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在广泛调研和多方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区实际,于2017年3月份出台了《区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意见》,把深化供销社改革纳入全区深化改革大局统筹谋划,积极推进。2017年12月29日召开了全区供销社综合改革推进会,再次对加快推进全区供销社综合改革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对重点改革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制定了具体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二)积极恢复重建基层供销社

1997年改制后,原有的基层社已不存在,近年来,我社按照先建阵地后服务再规范的要求加快网点布局工作。目前有3个基层社已恢复建设并运行,其中,基层社2017年3月注册成立,制度章程已基本完善;王岘中心社2014年6月挂牌成立,改建经营门店200平方米;2018年,在该社的基础上,区供销社合作联合社现代农业服务中心挂牌成立,2019年,该中心投资32.5万元,新建经营设施建设项目已按期完成,经营覆盖全区,并向区临近的榆中县、皋兰县、永登县、景泰县、靖远县、会宁县、平川区等县区辐射,形成有效营销网络,为开展多种经营服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供销社1997年改制后,资产已买断,目前重新挂牌,在区社的指导下,由原有职工经营。

(三)完善规范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

近年来,我社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精心组织选点,在人口集中的、、镇,主动布点建成主体多元、功能完备、便民实用的综合服务社12家,把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销售纳入农村综合服务社,预计全年完成商品销售总额500万元,销售农资化肥2500吨,农膜100多吨。通过打造村级综合服务社,加快了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和经营网络向村民延伸,同时,承接了政府购买服务业务,促进了政府部门公共服务资源的整合,方便了城乡居民的生产生活。

(四)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

综合改革以来,我社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实现为农服务、助农增收,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重要抓手,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和“民办、民有、民享”的原则。结合全区农业产业布局和优势特色产业,指导基层供销社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专业合作社建设步伐,通过基层供销社先后领办了城郊种植、明祥蔬菜种植、丰裕养殖等1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入社农户达5200人,区社统一制作了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已为12家专业合作社统一挂牌,有3家合作社获省级示范专业合作社称号。

(五)积极打造网上供销社

为增强农特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加快我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快递(物流)及农商贸市场融合发展的意见》(白政发〔2016〕35号),我社与区商务局积极沟通协调,联合打造电商服务平台,建成电商运营中心1家,乡镇电商服务站5家,村级电商服务点25家,其中,我社依托市电商公司挂牌成立了5家服务网点。

(六)积极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

按照市有配送中心、乡有超市、村有便利店的目标,强力推进农资连锁经营,成立了农资配送中心,改造农资仓库2675平方米,建成了乡镇级直营店5家,村一级经营网点25家。实行挂牌标识统一管理,年均销售各类化肥xx万吨,销售额6647万元。

(七)努力化解历史遗留问题

供销社改制后,原有职工的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障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职工信访事件频繁发生。我社多次向区委区政府领导请示汇报,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化解多年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了132名职工养老统筹问题。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基层组织建设发展不平衡。部分原有乡镇基层供销社及网点名存实亡,与农民利益连接不紧密,在恢复建设上任务较重。

2、新兴业务人才缺乏。就区级供销社机关来看,工作人员平均年龄偏大(50岁以上),思想僵化、观念陈旧,创新思路和能力严重不足,缺乏年轻员工及新型专业化人才。

3、场地不足、资金缺乏,项目争取存在较大困难。基层基础薄弱,经营领域和规模偏小,在项目争取方面受到一定的制约和影响。

四、下一步的工作

根据中央11号文件、省委4号文件、市委67号文件和区委10号文件精神,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要求和围绕全区“三农”工作大局,突出流通重点、夯实组织基础,增强服务实力,着力创新发展。坚持扩大覆盖与提升质量并举,恢复重建与创新发展并举,大力推进供销合作社组织、服务、经营创新。全力实施“基层组织建设工程”,着力构建区、乡镇、村组织体系健全、经营性服务与公益性服务有机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协调完备的基层组织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努力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服务平台。

1、健全运行机制,全面完成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整合供销社内部资源,理顺体制机制,优化机关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使之逐步由行政管理型向经营服务型转变。增加人员编制,建立联合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制度,着力构建以联合社为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以企业为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的双线运行机制。

2、深化基层社改革,夯实为农服务基础。全面推进基层社恢复建设工作,通过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种途径,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不断强化基层社与农民在组织上和经济上的联结;同时,进一步加快完善治理结构,落实基层社“三会”制度,规范基层社和农民的利益分配,实现农民得实惠、基层社得发展的双赢局面。

3、适应新形势,规范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适应全区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农村社区化新形势要求,改造升级村级经营服务网点,在中心村和人口密度大的行政村和社区规范建设规模适度、便于服务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开展农资供应、农产品收购、日用消费品经营、再生资源回收、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农村合作金融、土地托管、庄稼医院、惠农政策落实等综合服务,在人口相对集中的行政村实现村级综合服务社全覆盖,打造“十分钟服务商圈”,打通为农服务“最后一公里”。

4、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持续发展。加大领办力度,各基层供销社、社属企业要积极领办生产类、流通类、加工类传统专业合作社;按照“规范化管理、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市场化对接”的建设要求,组织涉农企业、种养大户、经营大户、涉农工商业者,创建一批制度健全、产权清晰、管理民主、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精心指导、提升服务、创新方式、政策倾斜等措施,培育一批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民主管理好的省、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同时加强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着力解决人员结构老化、“青黄不接”的问题,为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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