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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总体方案

发布时间: 2022-06-02 08:35:03 浏览:
2017年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总体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市纪委八届二次全会和区纪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市纪委统一部署,现制定2017年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总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聚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全区集中开展不担当、不作为,工作不实、弄虚作假,文山会海、照抄照转问题,财务管理违规问题,以及行政执法、基层工程项目建设、土地征收等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按照统一部署、分项实施,集中治理、整体推进、各司其责的方式和具体要求,着力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为我区打造荆门崛起核心增长极、冲刺国家高新区第一方阵提供作风纪律保障。
二、范围和时间
(一)范围:各个专项治理分别确定治理范围。
(二)时间:2017年4月中旬—10月底。  
三、治理重点和责任单位
(一)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专项治理。
重点治理:1.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区纪委机关、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编办、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环保局、区国土分局。2.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区纪委机关、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统计局。3.文山会海、照抄照转问题。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配合单位:区纪委机关、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
(二)财务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
重点治理:财务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预决算管理、财务支出管理、资产管理不严格、不规范,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牵头单位:区财政局。配合单位:掇刀公安分局、区审计局、高新区国税局、掇刀区国税局、高新区地税局、掇刀区地税局。
(三)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重点治理:行政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廉洁以及不规范、不文明等问题。牵头单位:区政府法制办。配合单位:掇刀公安分局、区发改局(物价局)、区住建局、区人社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局(林业局)、区卫计局、区市场监管局(食药监局)、区城管局、掇刀工商分局。
(四)基层工程项目建设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重点治理:工程项目建设中不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不严格落实招投标制度,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私分或非法占有兑付工程款,向群众集资、摊派或转嫁债务,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和收益权等问题。牵头单位:区委农办。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局(林业局)、区水务局、区文体新广局、区信访局、区扶贫办、区国土分局。
(五)土地征收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重点治理:征地补偿安置政策不落实,征地补偿资金管理使用不严,征地程序履行不到位等问题。牵头单位:区国土分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农业局(林业局)。
同时,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在去年专项治理的基础上,今年部署开展“回头看”活动。重点是“三看”:看整改是否到位,看问题是否查清,看成果是否巩固。牵头单位:区委农办。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国土分局。
四、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4月初至6月中旬)。  
各牵头单位拟定具体实施方案,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和网站,受理群众信访投诉和举报。各地各单位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照治理重点,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全面查找本地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逐条逐项整改。自查及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坚持自查从宽原则,对自查出来的问题,视情况从轻或减轻处理。  
第二阶段:重点检查阶段(6月下旬至9月中旬)。
专项治理牵头、配合单位联合组建若干检查组,采取查本级与下查一级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对本级进行重点抽查,按一定比例对下级进行抽查。各专项治理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定期汇总重点检查、信访举报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区纪委(径送党风政风监督室)。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阶段(9月下旬至10月底)。
各地各单位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健全制度规定,完善体制机制。区纪委会同有关部门对在专项治理过程中不收敛、顶风违纪的,从严查处问责,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2017年10月底前,区级各专项治理工作牵头单位对工作进行总结,以书面形式报送区纪委。
五、有关要求
(一)层层明责压责。专项治理工作在区委领导下进行,实行党委统一领导、牵头单位主抓、配合单位协助、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加强组织领导、研究谋划和指导推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指导。牵头单位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好各方面力量,务实有效推进工作。各配合单位要明确责任,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形成整体合力。
(二)营造宣传氛围。坚持教育先行,把开展专项治理作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举措,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宗旨观念,弘扬务实重行、担当有为的优良作风。坚持表彰激励先进典型和通报曝光反面典型相结合,营造正向激励、反向警示的舆论氛围。各牵头单位对专项治理中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上报,并通过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加强宣传,形成良好舆论氛围。完善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强化实绩实效考核,进一步营造干事创业、争先进位的浓厚氛围,推动作风建设不断深入。  
(三)突出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查处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自查自纠要见人见事,既查个人的问题,又查监督管理中的问题;既查基层的问题,又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问题。重点检查要强化“发现不了问题就是问题”的观念,对领导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行业,以及自查自纠“零报告”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要将问题整改与完善制度机制结合起来,以突出问题的整改补齐工作短板,以具体问题的解决带动整体水平提高。  
(四)严肃追责问责。区纪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督促检查,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工作不力、措施不实、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失职失责问题,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问责。对发现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专项治理的,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线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查而不力的,强化“一案双查”,既查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查相关领导责任;既查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又查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问题,真正以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专项治理期间,区级各专项治理工作牵头单位在各个时间节点,要汇总各地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及《2017年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表),及时报送区纪委。其他表格按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要求报送,由区专项治理工作专班汇总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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