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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研究初探

发布时间: 2022-03-14 09:58:16 浏览:

摘 要 随着高职院校的扩招以及国家对职业教育投入的不断加大,高职院校从数量到办学规模都有很大的提高,而校企之间的合作也给高职教育改革提出了新的问题。本文针对当前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提出了一些解决措施,希望能够给有关高职院校带来一些启示。

关键词 高职院校 校企合作

校企合作,是大中专院校谋求自身发展、实现与市场接轨、大力提高育人质量、有针对性地为企业培养一线实用型技术人才的重要举措,其初衷是让学生在校所学与企业实践有机结合,让学校和企业的设备、技术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以切实提高育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质量。目前,众多院校都积极开展了校企合作,尤其是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的高职院校,更是开展了不同形式的校企合作项目,目的是希望学生能在校企合作的过程中,学习到更多的实践性知识,为将来的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但就笔者调查,在目前众多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项目中,仍旧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将偏离校企合作的初衷,并严重影响校企合作工作的进程:

一、“学校热、企业冷”的状态,企业缺乏支持与合作动力

目前,校企合作大都是遵循由学校至企业的方向,大部分都是学校主动去寻找企业的支持,企业真正与学校寻求合作的不多,即使有,大部分企业也是由于利益趋使,如有些知名度不是很高的企业,寻找不同的学校进行名义上的校企合作,实质上是为了与学校联合,开办以企业冠名的定制班,并从中获取一定的利益。他们本身在进行此项活动的同时,只是从本企业自身的利益出发,并没有考虑到学校的利益及长久发展。

应该认识到的是,作为职业教育组织的学校和作为社会经济组织的企业,是两个具有不同目标的机构,学校以育人为目标,追求社会效益,而企业则以赢利为目标,追求经济效益。由于高职院校自身实力不强,专业设置与社会需求脱节,课程开发与职业岗位要求不相适应、学生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水平不高等原因,导致企业不愿意接收高职院校的学生实习、实训,学校要进行实训课就不得不有求于企业。

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它追求的是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特别是中小企业,它更是追求短期的经济利益,只对能立即带来利益的成熟技术和熟练工人感兴趣,没有把职业教育的育人功能融入企业价值链中,不能主动承担为社会培养高技能应用性人才的任务,不少企业存在短期行为,把校企合作作为解决用工困难的手段,缺乏长期参与的动力。此外,中小企业缺乏资金,无力或不愿意与高职院校开展合作

二、合作的层次不高,没有形成有效的校企合作模式

现在还没有形成有效的校企合作模式,不能使校企合作变成来自学校和企业自身内在发展的一种动力需要,因此急需创新校企合作的有效模式。去年7月制定的《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要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

而目前的校企合作大部分都是由学校和教育部门推进的,其成效甚微,多数是短期的、不规范的、靠感情和人脉关系来维系的低层次的合作,尚未形成统一协调的、自愿的整体行动。校企合作缺乏有效的合作模式和机制、缺乏校企双方沟通交流的平台,企业利益得不到保证、传统的职业院校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投入政策等因素.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校企之间的合作,校企合作的有效机制模式没有形成。

三、校企合作的可持续性不强

目前,多数院校看不清学院长远发展与企业合作之间的逻辑关系,缺乏长远发展的整体规划和超前思维,总是以急功近利的心态看待合作,这就必然造成合作的不容乐观的现状和发展的后劲不足。目前较为普遍的情况是:企业作为创造利润的组织,害怕校企合作后接纳学生实习等冲击正常生产,影响企业效益。学校是培养人才的机构,对校企合作的利益期望值过高,总是想着能从企业获得资金、设备支持,提高学生专业技能水平,或是企业能尽可能多的接纳学生实习,提高就业率等。

四、在合作目标上,过多的关注知名企业,忽视中小型发展中企业,在合作的过程中缺乏完善的合作管理制度

目前,大多数院校的校企合作都愿意与国内外的知名企业合作,很少关注真正需要高职生就业的主要群体中小型企业的需求。事实上,吸纳高职生的就业的主要是中小型企业,同时也恰恰是中小型企业最需要高校提供技术支持和帮助的。因此国家和高职院校在发展校企合作,以及开发课程和设置能力标准的时候,对学生的要求和中小型企业的意见应该有更多的关注。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应采取如下对策:

1.政府应尽快出台关于企业参与职业类院校的相关政策及法律文件,提高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热情。

各级各类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职业院校在校生规模和培养成本分别设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发展专项资金”,并细化校企合作发展专项资金的来源及使用范围、申报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的条件和申报校企合作项目的数量,此举一方面可增强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科学性及可操作性,此外也规范了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项目的申报流程。

此外,还应由政府牵头,建立由教育、财政、农业、科技等多部门参加的职业教育发展协会,以此来统筹协调本地区校企合作的规划、资源配置、经费保障、督导评估等工作。如职业教育发展协会能够建立,将有效解决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管理机构缺失的问题。

2.为推进校企合作模式的形成,建议由企业相关工作人员与学校教师共同参与课程设计,以实现课程内容的实践性与学科性的统一。

学校在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设置方面需要更多地积极主动地征求企业的意见。在专业设置方面,把市场的短周期性和教育及人才培养的长远性可行联合起来,校企合作不但满足企业现在需要,还要满足企业长远发展的需要,要坚持“专业设置与企业需求相联合,技能训练与岗位要求相协调,培养目标与用人标准相联合”的原则。而企业也须认识到,支持和配合高校的校企合作是一种社会责任,企业的办理者需要加入到学校课程设计和授课中,要认识到实习生潜在的价值。作为校方应带领学生“先就业,再择业” 的正确就业理念,而作为企业也要积极变更学生对工作兴趣和态度,锻造他们的工作实践本领,完成实习任务,刺激引发学生的成绩感。

3.深度推进校企合作,解决合作过程中的问题,必须要走出本位思考、利益至上、目光短浅的误区,建构利他惠人,双赢共荣,立足长远的合作视野。

在理念上,要利他惠人。在合作的理念上,不要老是想着从合作方得到什么,而应该换位思考,考虑自身在合作中能为对方做些什么,这样的思考基点,才是合作的正确逻辑起点。而在合作中真正为对方付出后,给对方带来了实惠,就一定会获得对方的积极响应,并有所回报,这样的合作才是基础扎实、牢不可破的合作。

利益上,双赢共荣。校企合作,不是不讲利益原则,而是要反对那种只想得好处,不愿负责任;只想索取,不愿给予;口头上讲“双赢”,骨子里想“独赢”的有损校企合作的行为。长效的校企合作,一定要注意寻找利益交汇点和共同点,将自身利益和他人利益结合起来,强调共同的利益高于一切,达成利益的双赢共荣、平衡互惠,这样才能使利益矛盾和冲突变成利益的统一与和谐。反之,任何把自身利益凌驾于对方之上,只想获利不想付出的行为都将损害合作,甚至导致合作的破裂和解体。

发展上,立足长远。校企合作、产学结合是高职办学永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它是国内外成功经验所昭示的真理,是化解高职办学深层次矛盾的根本出路,是办学质量和特色的根本保证。高职教育只有认定这个方向,并坚定不移地走下去,才能行之久远。学校不要被短期利益迷住双眼,也不要被理想化的强求所绑架,寄希望于短期的合作就能解决办学的所有困难和问题。合作是一个过程,其效应的显现和目标的达成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我们应该放平心态,定位低一点,要求少一点,眼光远一点。比如,我们是不是可以考虑把校企合作定位在提升课程品质上,考量它能给我们课程带来什么,而不要太在意它能否带来资金、设备等。这样通过校企双方的共同努力,注入更多的实践和职业因素,改善和优化课程,未尝不是校企合作的重大收获。

同时,学校要进一步的根据企业的需求培养学生,从招生开始就应该研究区域经济发展的状况,即根据人力资源的需求,进而决定培养人才的专业、方向及总量,以利于学校的持续发展。同时,强化学生的实训环节,因为职业教育以“用”为主,重点强调技能和技艺,重在实践能力、操作能力、创造能力,而不在于理论水平有多高。

4.对企业进行深入调研,并建立顶岗实习合约管理制度,实现高职院校与合作企业的互惠双赢。

顶岗实习是高职院校有效推进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形式,也是加强高职院校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培养的重要途径。参与顶岗实习的学生和教师处在学校和企业双重管理之下,具有双重身份,既不能简单地用套用学校管理制度来管理他们,也不能机械地采用企业管理办法管理他们。在顶岗实习过程中往往会遇到顶岗实习单位落实难、顶岗实习过程管理难、顶岗实习效果评价难等一系列问题。应围绕培养学生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这一目标,通过建立相关的合约管理制度,用合约明确企业、学校、学生、教师之间的相互权利和义务,为实施工学结合提供必要的制度保障,以避免在顶岗实习工作中因相互责任不清而发生推诿扯皮现象,影响顶岗实习实施效果。在顶岗实习过程管理中还可采取“校企双向管理,企业为主,学校为辅”的管理模式,加强学生顶岗实习过程管理,在顶岗实习效果考核中可采取“校企双方参与检查、双向考核、学校评价”的考核评价方式,确保顶岗实习结果评价客观公正,取得实效。

校企合作作为办好高职教育的重要措施,是一条必由之路。我们深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拓展就业市场,这才是校企合作的最终目标。虽然目前距离这样的目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相信只要坚持走校企合作的道路,不断探索与实践,在观念、制度、培养目标、模式和方法等方面进行创新,随着校企合作的内涵的逐步提升,校企合作的目标一定可以实现。

参考文献:

[1]王运宏等.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内容分析[J].现代企业教育,2007,6:25-26

[2]陈敏.高职合作教育中的校企关系简析[J].职业教育研究,2010,6:8

[3]温景文.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合格农业高职人才[J].中国高等教育,2009,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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