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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职务犯罪及其预防

发布时间: 2022-08-23 17:55:03 浏览:

摘要职务犯罪阻碍经济发展,导致经济流失,甚至危害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必需阻止职务犯罪的发生。而要彻底减少并最终杜绝职务犯罪最好的方法就是预防。因此认识职务犯罪的危害、特点、原因,是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前提。预防,应从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入手。控制,必须采取各种手段综合治理,方可取得最佳的控制效果,通过政治、法律的手段实现预防。

关键词职务犯罪 罪刑规范 刑事责任

中图分类号:D9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12-367-02

一、职务犯罪的概述

(一)职务犯罪的概念

职务犯罪是指,依照法律、依法授权或者合同约定而承担一定职务的人员,在进行相应的管理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背其依法应承担的义务,依照刑法具体罪刑规范的规定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行为。

(二)我国职务犯罪的历史

我国古代,官吏谋取利益的职务犯罪,一般被称之为赃罪。西周时就提出了“以德配天”的思想。战国时韩非提出了“明主治吏不治民”的观点,认为明智的国君只要把官吏治理好,老百姓也就自然好治理了。秦朝统一中国后,采取了韩非治吏来治民的主张,建立了严格的官僚管理制度:一是官吏任用,选贤任能;二是考核奖惩,赏罚分明;三是官吏惩治,严格细致。到了唐朝,唐律对官吏的立法比较完善,达到了封建时代的最高境界。唐代长孙无忌在《唐律疏义》中明确提出了“惩其未犯,防其未然”的预防犯罪理论,在依法惩赃的同时,积极预防官吏犯赃,把倡廉作为长期任务,实行预防和惩赃并重。宋代,采取了升迁、连带、警示三策,以法律约束官吏,令其奉公守法,不敢贪污;以道德教育,启迪其道德良知,不去越轨。而到了明代,不仅用严刑峻法来打击贪官污吏,还利用民众的力量来监督、约束贪官污吏。规定了民众有权捉拿害民官吏进京查办,也可以越级诉讼,直至赴京告状,并采取了相应的保障措施,以保证這一规定的落实。

历史反复证明,个别腐败现象虽然无法根治,但是制止腐败蔓延,把腐败现象降至较低水平则多有成功的范例。

(三)职务犯罪的特征

从以上定义看,职务犯罪具有以下特点:

1.犯罪主体的特定性

从概念上可知,职务犯罪的主体是依照法律、依法授权或者合同约定而承担一定职务的人员。此类犯罪主体都是以特定身份才能构成的犯罪,在犯罪的分类中是身份犯,即在犯罪构成上犯罪主体被限定于具有一定身份的人才能构成的犯罪。职务活动的根据是法律规定、依法授权或合同约定。由于存在这一从事职务活动的正当性前提,才使其享有了从事一定范围管理活动的权利及相应的义务的特定性。因此,可以说特定的法律规定、特定国家机关的授权或者合同约定是其权利来源,也是其义务来源,并决定了主体的特定性。

2.犯罪行为与其职务具有关联性

我国刑法规定的职务犯罪种类繁多,每一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各异,这是它们的个性所在。但通过纷繁复杂的职务犯罪行为方式,可以发现所有职务犯罪行为的共同特征——与职务的关联性。其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形:一是利用职务的便利条件,滥用职权实施犯罪。二是怠于行使职权。如行为人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的这一特征,揭示了职务犯罪存在的特定领域,就是作为一类特定的犯罪类型,是存在于特定的范围内,超出这一范围,就不属于职务犯罪的范畴。总而言之,就是与运用职务上所形成的权能来实施犯罪。

二、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及其职务犯罪的危害性

(一)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

1.从主观上来说

职务犯罪的干部大多没有良好的思想基础,又放松自身学习,不注意改造自己的世界观和严格自律。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受西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文化的影响、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世界观错位,价值观扭曲,把一切向钱看的腐朽思想带入执法领域中,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把公正执法扔到了脑后。究其思想根源:一是理想道德价值的破灭和消极思想的滋生;二是封建特权思想与西方腐朽思想的影响。

2.从客观方面看

(1)经济落后是贪利性职务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虽然经济上有很大的发展,但仍然没有完全摆脱贫穷落后,人均国民收入还是偏低。这种情况下,一些个别掌权的人,当他们不能通过工资收入来达到别人的生活水平时,但又希望能够寻得更高收入追求个人享受,从而走向犯罪的道路。

(2)经济意识的冲击是职务犯罪的另一重要原因。目前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阶段,等价交换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之一,而等价交换是一个严格的经济概念,只能用于经济领域,但是,因为市场经济对于我们来说还属于新鲜事物,所以这一经济意识给社会生活各个方面都产生了剧烈影响。使得一些掌握权力的公职人员对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在心理上也认为是一种付出,企图有关当事人给自己以等价“回报”。这不仅表现在有的人利用职权受贿、索贿,还表现在有的国家工作人员,只要办事者不给自己好处就故意不正确履行职责,甚至于滥用职权索拿卡要。

(二)职务犯罪的危害性

1.动摇党的执政地位,危害国家的长治久安

职务犯罪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和威信,破坏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破坏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影响党的执政成效、削弱党的执政基础,动摇党的执政地位。处于各级领导权的国家工作人员绝大部分是共产党员,如果这些人利用职务之便牟取个人私利或任意亵渎职责,必然大大地降低党和政府的威信,破坏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

2.严重的破坏了市场经济及其发展

国家工作人员常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贪污受贿、渎职侵权等犯罪,破坏国家的经济秩序,严重危害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存在和发展。

职务犯罪对市场经济最直接的影响是给国家和社会造成的巨大损失。据有关资料显示职务犯罪是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原因之一,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是国家权利巩固和强化的基础与前提。职务犯罪的各种形式,无论是贪污受贿犯罪等谋私型犯罪,还是渎职等不负责任犯罪都是以牺牲公共利益,特别是国家利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为表现特征的。据专家分析,我国国有资产流失的渠道达58种。1982年到1992年有5000亿国有资产流入个人或私营企业手中。近年来,国有资产流失量更呈加剧之势,仅国家审计署2000年对1290多户国有企业审计结果显示,国有资产流失达228.8亿元。职务犯罪不但使国有资金流失,而且常使正确的决策在执行中变形走样,偏离目的性。如在迫切需要引进外资的形势下,我们曾相继制定了一系列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然而,由于有些职务犯罪的影响,如在税收减免、优惠上的滥用等,使有的政策在执行中没有发挥应有的效能,反而变成阻碍。职务犯罪是权力的设租活动,必然加重市场经济中的矛盾和问题,破坏社会资源按照市场规律实行优化配置,导致资源经费和资金流失,最终阻碍经济的发展。

三、职务犯罪的预防

打击是惩治职务犯罪的治标措施,预防才是治本之策。人们往往关注打击职务犯罪而忽视预防工作。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反腐败“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因此我们需要结合预防职务犯罪现状,寻找预防职务犯罪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理念、战略上重新认识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改变预防思路,构建新的预防职务犯罪平台,打好预防职务犯罪长线战争,力争用最短的时间取得反腐胜利。所以如果要做好预防工作,本人觉得应做好以下几项措施:

(一)完善立法,健全法律制度

我国的立法传统而言,尤其是关于改革的立法,都是先以政策形式出台,立法总是滞后的,这种做法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愈来愈暴露其弊端,由于政策的规范性不如立法,弹性较大,容易出现规避政策的现象。因此,必需建立起各种完善的法律,使其难以规避法律,难以走法律空子。立法機关应当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有着规定,以适应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需要。

(二)完善有效监督机制,强化权力制约

腐败表现为权力的滥用,因此应当在权力体制和结构的改革上寻求对策,改善权力运作的体制环境和相关环境。针对传统体制中过分集权、缺乏制约功能的弊端。

主要应做到:(1)权力体制的调整和改革应在民主和科学的原则指导下进行。(2)改革过分集权的弊端。(3)建立系统严密的权力监督机制。

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监督,确保各机关恪尽职守,最大限度地避免知法犯法、执法犯法现象的发生。加强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将监督经常化、规范化,确保其监督效力。检察机关应当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作为法律的监督机关应当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责任,采取有力的措施,排除来自各方的干扰,忠于职守、忠于法律。要加强与党委、人大等部门的联系,主动接受领导和监督。而要更好的排除各方的干扰还需国家给予检察机关独立的财政支持,免受地方政府制约。

(三)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各方的思想认识

反腐斗争光有外在的约束机制还不够,还必须从干部自身的素质教育入手。采取切实的措施加强政治觉悟、思想品德提高的教育,净化职务主体的灵魂,要在公职人员队伍中大力提倡艰苦奋斗的精神,牢记“两个务必”,从思想上铲除职务犯罪的土壤,堵塞职务犯罪的机遇,从而有效地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应当进一步加强政治宣传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自己的主人翁地位,提高公民的民主意识,公民的民主意识提高了,可以促使职务主体依法实施职务行为,在很大程度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四、总结

职务犯罪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通过对其产生的原因及其特点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预防职务犯罪的战略目标选择应该是: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依法治理,推进法制化进程,实现对权力的配置、运作的制度安排和制约;实现权力配置合理,权力集中和分权平衡,防止权力异化和滥用。只要我们运用正确有效的手段,经过几代人共同努力,敢于坚持不懈地同腐败问题作长期而坚决的斗争,才能有效遏制减少职务犯罪,才能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大局。

注释:

冯云翔主编.职务犯罪与预防.中国检察出版社.2005年版.

车承军.职务犯罪控制论.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参考文献:

[1]张中友主编.预防职务犯罪——新世纪的社会工程.中国检察出版社.2000年版.

[2]马克昌主编.刑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3]田雨生.论职务犯罪与预防.陕西省延安市检察院.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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