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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卫生监督所2012年度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2-05-26 16:20:03 浏览:


 
 
 
  2012年,全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在县畜牧兽医局的正确领导和省市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等畜牧法律法规为依托,紧紧围绕全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实际,按照“巩固、促进、提升”的总体思路,通过强化培训、深化管理、严格监管等手段,切实保证动物卫生监督职能的依法有效履行,有力的促进了xx畜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取得的成绩和主要做法

  (一)强化宣传引导,努力营造宽松的执法氛围

  广泛宣传与争取社会理解与支持,是确保动物卫生监督工作顺利实施的有效措施。一方面我们采取开展法制培训、结合日常工作的开展向管理相对人发放宣传资料及规范生产、经营告知书等形式,广泛宣传畜牧法律法规,使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进场入户,树立畜产品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另一方面我们利用科技下乡、食品安全宣传周、 “3.15”、“12.4”等集中宣传活动的开展,通过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宣传展板、播放宣传视频、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进行集中宣传。今年以来,共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规范生产、经营告知书12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220人(次)。通过这些形势多样、通俗易懂的宣传,消费者明辨是非的能力得到增强,管理相对人的守法经营意识得到提高,部门执法氛围更加宽松。

  (二)强化素质教育,着力提升队伍执法能力和水平

  加强执法人员素质教育、完善考核机制、有效提升队伍执法能力和水平是保证部门职能依法履行的前提,我们我们先后选派12名执法人员参加省市业务部门组织的执法办案、检疫检验和官方兽医等业务培训活动,先后5次组织业务骨干赴周边县市学习、借鉴综合执法经验。并制订年度业务培训计划,建立定期培训、阶段考核机制,采取班子成员、业务骨干分别授课的形式,坚持每月对执法人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保证半年进行一次业务技能考试。已先后对猪、牛、羊、犬等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技能、检疫证明填写规范及畜牧法律法规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入的学习,组织了一次业务技能测试,对6名成绩优异人员进行了奖励,对5名成绩不及格人员进行了补考,并给予了经济处罚。随着培训、考核的深入开展,执法人员真正实现了由“要我学”向“我要学”的转变,形成了人人有动力、个个有压力的学习氛围,有效提高了部门执法能力和水平。在5月底举行的全市“襄大杯”动物检疫技能大比武活动中,选派的三名检疫人员经过理论考试、现场操作和知识竞答三个环节的激烈角逐,以扎实的理论基础、熟练的操作技能赢得了团体第一名的佳绩。

  (三)强化内部管理,致力规范畜牧执法行为

  为保证全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我们进一步深化内部管理,转变工作作风,切实规范畜牧执法行为。一是完善班子分工。全面推行分工负责制。年后,我们及时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年度工作方案,细化班子分工,实行分工负责制,进一步明确职责、量化目标、细化责任,并分别与各专班负责人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保证全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整体推进、有序运行;二是完善制度建设。从利于规范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实际出发,在不违背有关规定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充实单位制度,各工作专班也分别结合各自专班实际制定了工作制度,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真正做到用制度理顺工作、规范行为的目的;三是强化对内监督。我们以贯彻落实农业部《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为契机,组成检查考核专班,不定期深入各执法工作岗位,采取实地检查与随机调查相结合的办法,对执法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广泛听取管理相对人对执法人员日常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检查和调查了解的情况如实记录,对检查了解到的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今年共开展对内监督检查26 次,共约谈执法人员11人(次),对2起违规执法行为按制度进行了处理;四是推进乡镇监督分所建设。我们按照农业部及省市业务部门的要求,扎实推进乡镇监督分所设立工作。在广泛考察、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拟定了切合我县实际的乡镇分所设立意见,并经局行文报县政府批准,同意在全县10个乡镇增设动物卫生监督分所,与各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属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派出机构。

  (四)严格把好“四关”,确保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

  1、全面实行“三个准入”,把好源头关。依照《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积极理顺全县兽药经营秩序,全面抓好兽药GSP认证,确保全县兽药经营环节形成兽药GSP经营企业和兽药GSP直营连锁经营企业的经营格局。同时,严格按照市场准入的要求,对外埠流入我县的畜禽产品、兽药、饲料等投入品实行准入制度。统一要求畜禽产品、兽药、饲料等投入品在进入我县前必须凭相关证明或合格资质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申报,经审查合格或换签证明后方准上市销售,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严禁进入我县销售。截止目前,全县共有2家兽药GSP经营企业和25家兽药GSP直营连锁经营企业、13家畜禽产品加工仓储企业、35家饲料经营企业、近千个兽药品种凭相关证明或合格资质进行了登记备案,实行了准入。

  2、进行全面排查,把好生产关。按照省、市关于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的精神,为切实规范全县规模养殖环节养殖、生产行为,我们一是确保检测仪器到位。积极筹措经费,抓好违禁物速测卡采购、储备;二是抓好违禁物自检。结合日常监管和防疫工作的开展,各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督促各自辖区年出栏30头以上的猪场、5头以上的牛场、30只以上的羊场进行 “瘦肉精”等违禁物自检;三是认真开展督办、监测。监督执法人员深入全县各乡镇加强对“瘦肉精”等违禁物检测工作的督办和指导,对各规模养殖场存栏的动物抓好监测和抽样送检工作;四是强化定期监管。推行县级每季度监管一次,乡镇每月监管一次的监管模式,加强对动物规模养殖场的监督管理,做到监管有记录。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违法经营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罚)。今年以来,全县共有350人(次)参与“瘦肉精”等违禁物排查工作,共投入资金7.2万元,购置违禁物速测卡6000份,共监(检)测尿样1500余份,抽样送检尿样40份,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未发现“瘦肉精”等违禁物使用情况。

  3、严格检疫监管,把好流通关。采取“重点治理、全面理顺”的办法,着力规范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确保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率均达到100%。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加工用肉单位、超市、动物产品仓储场所等动物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力度,分别与相关业主签订了畜产品安全承诺书,督促他们建立购销台账,并对经营、加工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全县全年共检疫畜禽781.4万头(只),检疫各种肉类482.32万公斤,共查封无检疫证明、检疫标志动物产品3200余公斤,办理动物卫生监督案件12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1起,已全部结案,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发生。

  4、严格实行无害化处理,把好上市关。严格执行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制度,对检出的有害动物及其产品全部按有关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并结合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上报工作的开展,要求各规模养殖场出现病、死畜禽时要及时向畜牧部门报告,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切实杜绝病、死畜禽进入流通环节。全年共检出并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16552头(只),有害肉类1.64万公斤,共核准上报规模养殖场无害化处理病死生猪7315头。

  二、存在的问题

  (一)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工作作风有待转变,管理相对人的守法经营意识还待加强。

  (二)单位经费缺乏保障。虽然人员经费已纳入财政预算,由于事业单位没有参加养老保险,工作经费、退休职工工资、医疗保险等经费都未得到解决,单位年度经费缺口仍达60余万元,不稳定因素仍然存在。

  (三)肉食品安全存在隐患。由于乡镇动物检疫申报点设置滞后和生猪定点屠宰工作没有开展,导致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流于形式,全县肉食品安全存在隐患。

  (四)部门职能履行难度较大。由于人手不多,工作涉及的点较多、面较广,管理相对人的素质参差不齐、身份比较复杂,部门职能依法有效履行仍有较大难度。

  三、2013年工作思路

  (一)强化业务培训,着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宣传引导,努力营造宽松的执法氛围;进一步深化内部管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致力塑造良好的畜牧“窗口”形象。

  (二)广泛征求意见,拿出切实可行的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运行办法,推动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全面运转。进一步加大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经营、规模养殖、动物、动物产品流通等环节监管力度,切实理顺经营秩序,规范经营行为,保证质量安全。

  (三)抓好乡镇动物检疫申报点设置工作,全面规范出栏动物检疫申报、受理、检疫、出证等行为。

  (四)合理选址,启动无害化处理场的建设工作。

  (五)进一步加大争取力度,确保人员和工作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为争取参公管理夯实基础。

  (六)充分调动职工宣传报道积极性,客观真实地宣传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努力提升部门知名度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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