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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校车安全管理情况的调研

发布时间: 2022-05-29 08:20:02 浏览:

关于我市校车安全管理情况的调研

   

校车安全事关孩子的健康和生命,事关千家万户的民生幸福。当前一些城市校车事故频发,校车安全问题引起广泛关注。按照市委主要领导要求,市委办与市教育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局组成联合调研组,对全市用于接送学生的7座以上车辆进行了调查。调研组深入2县3区,实地查看校车运行情况,组织不同层面座谈6个,汇总整理调查问卷800多份,初步掌握了我市校车运行的整体情况,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工作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教育资源整合日益深入,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校车服务需求开始出现,我市校车运营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步承担起接送学生和幼儿上下学的社会功能。特别是近两年,我市校车数量增长很快、变化很大,总体呈现出“三多一高”的特点。  

一是总量多。全市有公办中小学幼儿园910所、民办学校幼儿园598所,在校学生幼儿34万,乘坐校车的4.15万,现有校车3239辆,是2008年的3倍。全市校车数量相当于市区出租车总量的80%,相当于市区公交汽车数量的1.5倍。在四县营运的校车数量较多,约占总数的63%。  

二是车型多。我市校车的品牌不一、制式多样、外观各异,主要有大客车、中巴车、小客车、商务车、微型面包车、专用制式校车等。农村地区80%的校车是微型面包车,一些偏远村屯还使用农用车、三轮车等接送学生。  

三是来源多。由政府“花钱买服务”的校车30辆,学校自有的202辆(民办学校幼儿园197辆),学校租用的93辆,家长拼租的2914辆。家长拼租的校车主要是零散化、原子式的个体校车,比例高达89%。  

四是费用高。市区学生月均乘车费用为240元,是职工通勤票价的2倍;农村地区月均乘车费用为180元,全年费用占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20%。  

在校车安全情况复杂多变、管理任务繁重艰巨的形势下,我市教育、交警、交通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着力强化安全教育,主动承担监管职责,从严管理校车安全;各县区党委政府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完善扶持政策,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在底数排查上,开展了扎实细致的工作。教育部门对全市校车安全情况进行逐校、逐园、逐生调查,形成了包括学生信息、校车路线、车型车况、家长联系方式等内容的校车台账,夯实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在资金投入上,探索了补贴扶持的路径。***区、***区、***区采取政府“花钱买服务”的办法,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与专业客运企业签订租车协议,解决了部分学生的乘车问题,其中***区投入116万元,租用了11台校车,供440名学生免费乘坐。***县、***区采取财政补贴的方式,每年分别投入112万和52万元,对乘车学生和校车给予补助,减轻了学生乘车负担。***县运用市场化手段,引导社会力量购买了22辆装有GPS系统等安全设施的专用制式校车,学生乘车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区投入50万元,为64辆民办幼儿园校车统一配备灭火器材、喷涂标识。在监督管理上,加大了规范治理力度。公安交警部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校车实行户籍化管理,严格执行校车安全检验、驾驶员资质审核等审批程序,加大校园周边巡逻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黑校车、超员超速车等现象,查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1591例,保障了校车安全平稳运行。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总体看,我市各部门、各县区在校车安全管理上做出了积极努力,取得了良好成效。但是从基层反映的问题和实地走访的情况来看,由于国家尚未出台专门法律法规、部门管理事权不清晰、政府财政投入不足等原因,我市校车安全管理领域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1、大量未审批校车上路运营。我市现有的3239辆校车中,经公安部门审批的合格校车仅1044辆,其余三分之二没有审批手续。在这部份车辆中有大量变更用途的淘汰车、来路不明的黑户车、超出年限的报废车、车况不良的带病车和未经许可的改装车,安全性能让人担忧,给乘车学生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威胁。造成上述现象主要是由于市区择校生不断增多、公立幼儿园分布不均、农村“撤点并校”深入推进,一些孩子就学半径扩大,而城市公交线路和合格校车难以满足乘车需求,大量学生只能选择未经审批的校车。这些车违规成本低,逃避打击容易,导致了数量不断增加。  

2、农村校车超员超速现象屡禁不止。驾驶员的整体素质偏低、责任心差,一味追求经济利益,认为孩子所占空间小,超载不影响安全,核定7人的面包车甚至挤进十多个孩子。一些村屯、农牧场路远车少,跑一趟拉不全,跑两趟不划算,基本上是“一次到位”。由于学生乘车时段集中,接送时间紧张,有的校车能拉多少拉多少,能跑多快跑多快,争道抢行非常突出。个别地方还存在醉酒驾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校车的现象。  

3、校车安全措施总体欠缺。从车辆自身看,我市近七成的校车几乎没有安全措施,车辆保险、安全锤、灭火器、急救箱等普遍缺失。已审批的校车完全符合国家专用校车技术标准的很少,多数无统一外观标识,车体结构、安全防护、刹车装置等与国家标准还有差距。从道路设施看,校园周边交通标志标线不完善,警示标志、减速带、停车泊位等设施缺乏,给学生乘车安全带来诸多隐患。很多通村公路全路段无任何交通标志,路面窄、路况差,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从运行环境看,校车行驶没有优先路权,经常被社会车辆忽视,市民缺乏主动避让校车的意识。上下学高峰时段,在东西城区一些重点学校门前,大量接送学生的私家车拥堵,对校车通行造成不利影响。  

4、部门监管执法难度大。在校车监管工作中,各部门事权划分不清,没有专门组织牵头负责,缺少协同合作平台。教育部门有心无力,受执法权限制约,教育部门和学校只能不断加强宣传教育,要求学生注意上下车安全、不乘坐黑校车,对校车违法行为无法进一步管理和阻止。交警部门势单力孤,校车运行时段集中,学校分布区域广,交警部门在同一时间难以部署足够警力进行有效监管;在集中整治校车时,如果全部查扣未审批校车,学生又将面临无车上学、有家难归的困境。交通部门处境两难。校车不属于营运车辆,不能核发营运许可,如果全部按照非法营运处理,又显然违背群众意愿、不符合现实需求。  

5、校车安全意识有待强化。目前我市中小学校教学内容多、课程安排满,安全教育课时普遍不足。有些孩子安全意识比较弱,认识不到危险存在,在进出站、上下车时追逐打闹。有的小学生和幼儿识别能力差,不能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有的家长安全知识缺乏,贪图便利,认为“孩子小、好摆弄”,有车坐就行,明知车辆超员也要求车主接送。  

三、对策建议  

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车学生和幼儿的人身安全,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校车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校车和专用校车概念;限定了准入门槛,要求必须由具备资质的企业提供校车服务;设定了过渡期,要求三年后小学生和幼儿乘坐的必须是专用校车;确立了扶持政策,国家将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等多种方式,支持校车服务。按照《条例》精神,结合调研的实际情况,就加强我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1、明确政府主体责任。校车具有社会公益性,是政府应该提供的一种基本公共服务,校车安全问题需要各级政府采取综合措施加以解决。建议我市有关部门着手研究起草《***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明确教育、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职能;组织制定《***市校车运营服务三年规划》,对全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作出整体部署。在财政资金投入上,建议市、县(区)财政每年列支专项资金,通过集中购置配备校车、政府花钱买服务等方式,逐步满足校车需求。总结提升龙凤区、让胡路区的经验做法,引导成立专业校车公司,提供规范的校车运营服务。在教育资源整合上,建议根据全市学生数量和分布情况,科学制定我市“十二五”期间300所中小学撤销方案,尽量缩短上学距离,方便校车服务,降低交通风险。在公共交通线网布局上,建议充分考虑学生上下学因素,合理设置公交线路和站点,为乘车学生提供方便。  

2、强化农村校车扶持。从调研情况看,农村地区校车安全问题比较突出,是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建议启动实施“农村校车工程”,纳入民生实事范畴,城区内以城郊结合部为重点,四县以偏远农村为重点,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大力发展农村校车服务,改进提升通村公路状况,完善交通安全设施。财政条件较好的县区,可以探索实行农村免费校车服务。  

3、严格校车服务准入。校车安全管理必须标本兼治、狠抓源头,把好准入关口。要抬高校车服务提供单位门槛,严格限制审批条件,逐步减少个体校车运营,培育发展专业校车公司,提供集约化、规范化的校车服务。引导客运、公交、企业车队等单位开展校车业务。严格审核校车驾驶员资质,按照国家规定,明确年龄范围、健康状况、违法记录、驾驶技能等方面限定条件,规范考查审核程序,逐步提升校车驾驶员整体素质。  

4、突出日常监管重点。强化车辆管理。每年对全市校车进行两次检测,对达不到运行标准和条件的,撤销运营资质。统一校车外观和标识,加装GPS定位系统和校车考勤机,实时监控车辆行驶状态和学生乘车情况。强化路线管理。科学确定校车运行路线和停靠站点,避开危险路段,保障校车最高路权。不断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健全校园周边减速带、限速摄像头等硬件设施,及时消除路面安全隐患。强化驾驶员管理。定期对校车驾驶员进行集中考核,动态监控驾驶员交通违法行为,对违法记分超限的,取消驾驶校车资格。  

5、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是校车安全的重要保障。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市、县(区)分别成立由教育、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组成的校车安全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联合检查制度。借助市应急指挥中心技术平台,搭建校车信息共享系统,及时交换部门管理和执法信息,定期开展专项整治,研究解决问题,形成校车安全管理合力。建立教育培训机制。定期开展校车企业管理人员和驾驶员技能培训和警示教育,利用安全课、班队会、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学生和家长的安全教育,借助绝对现场、市民议事厅等媒体知名栏目,多种形式宣传校车安全知识,组织社会志愿者服务队伍,借鉴“五进七讲”工作法,深入各种场所宣讲,提高全社会校车安全意识。建立责任倒查机制。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原则,明确各级政府及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的校车安全管理职责,实施网格化管理,逐级签订安全责任状,确保校车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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