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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22-05-30 15:10:02 浏览:

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的战略任务,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顺应群众期盼、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大举措。抓好我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于进一步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凝聚全市上下智慧和力量,推进***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根据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活动开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刻领会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会”期间对江苏发展的明确定位和最新要求,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切实加强全体党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以及市委十七个“一律”和十一个“一律”规定精神作为切入点,进一步突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全力践行“三争一创”***追求,为谱写“中国梦”的***篇章提供坚强保证。  

二、目标要求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要贯穿“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照镜子”,主要是学习和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照多棱镜,多方位征求意见,多角度审视自我,查找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的差距。“正衣冠”,主要是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敢于触及思想,直面矛盾和问题,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进一步端正思想、摆正位置、匡正行为,维护良好形象。“洗洗澡”,主要是以整风的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要洗冷水澡,冷静头脑、清醒认识,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既要解决实际问题,更要解决思想问题。“治治病”,主要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区别情况、对症下药,重点是治好作风病,对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进行查处,对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教育实践活动要对照党员干部“四风”方面的“24个突出表现”,围绕“四查四治”这条主线,着力解决“十个突出作风问题”,即:高高在上,脱离群众;坐而论道,自娱自乐;欺上瞒下,滥用专款;推诿扯皮,遇难就退;急功近利,好大喜功;重权轻责,胡作非为;心浮气躁,虎头蛇尾;慵懒散漫,不思进取;安于现状,得过且过;贪图享乐,挥霍无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达到“四个进一步”的目标。思想进一步提高。宗旨意识更加牢固,群众路线、群众观点、群众感情更加入脑入心,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更加坚定。作风进一步转变。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克服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边查边学边改,把整改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属于体制机制问题的要修改完善,属于工作作风问题的要剖析原因、整改落实,涉嫌触犯法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通过群众帮党员、干部治作风之病,党员、干部帮群众解民生之难,实现党员受教育、干部转作风、组织增活力、群众得实惠,形成干部群众同心同德、党群关系和谐融洽的生动局面。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确立。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时刻把人民群众放在心坎上;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敢于负责、勇于担当,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坚持“两个务必”,坚决反对一切特权和消极腐败现象,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牢牢把握基本原则。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公仆意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家园。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敢于揭短亮丑,崇尚真理、改正缺点、修正错误,真正让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教育、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坚持讲求实效,开门搞活动,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努力使教育实践活动经得起历史、群众和实践的检验。坚持分类指导,针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的不同情况,找准各自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适合各自特点的目标要求和办法措施。坚持领导带头,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方法步骤  

今年7月份开始,自上而下分2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每批大体安排半年时间,2014年7月基本完成。第一批为市级领导班子、市级机关及市直单位;第二批为市以下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基层组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体党员中开展,重点抓好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督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把“四解四促”作为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的重要载体。教育实践活动不搞转段,坚持“三个始终”、“两个互动”,即:坚持学习、评议、整改贯穿始终;做到党内上下互动,党内和党外互动。具体到每个单位,集中教育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着力抓好以下3个环节。  

1、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重点是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  

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征求意见。会上传达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精神,联系实际讲清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开展活动作出部署。动员大会结束后,要在参会人员中开展民主评议,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情况进行评议,并征求意见和建议。督导组进行面上个别谈话,征求对所督导区、部门或单位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指导所督导区、部门或单位党委(党组)充分听取并原汁原味地梳理干部群众意见。市领导定期召开“视频对话”,网络连线基层,直接对话群众。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综合运用“万人评议机关”、“反特权网上讨论”等作风建设的有效成果,认真梳理分析近年来“四解四促”活动中基层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走基层、听民声、求良策。在基层党组织中组织开展“专题党日”活动,广泛听取意见。各级纪委和组织部门要分别对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  

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学习和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学习中央、省委和市委的有关要求规定,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道德品行、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和优秀廉政文化教育,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开展“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大讨论,紧扣群众需求、立足职责定位谈认识、讲体会。运用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抓好基层党员的学习教育工作。  

2、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重点是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认真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组织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负起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前,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每个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会中,既要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又要进行诚恳的相互批评,并积极回应群众提出的意见。会后,要召开通报会,通报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和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  

上级党组织派出督导组,全程参与下级领导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在民主生活会准备阶段,督导组要向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通报掌握的班子作风建设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反映存在问题较多的班子成员,由督导组会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对其他班子成员,督导组可委托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个别谈话提醒;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存在问题较多的,督导组应及时向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由办公室协调相关领导,在督导组长陪同下进行谈话提醒。会议期间,督导组要到会指导。会后,要参加通报会,会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进行评价,并采取适当形式反馈。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的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由督导组组长进行评价并反馈。  

基层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党员参加教育实践活动。每个党员都要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  

3、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重点是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对一些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各区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都要抓住重点问题,按照整改有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的“四有”要求,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在一定范围公示。健全和落实整改项目督查推进制和整改情况报告反馈制。  

要强化正风肃纪。紧扣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在反对形式主义方面,对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各类会议、文件、简报、节庆、评比表彰和达标活动进行认真清理,根据工作需要精简合并,集中治理文山会海,坚决取消一切没有实质内容、没有实际作用的会议、活动和文件。在反对官僚主义方面,对各级党政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勤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整治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的问题,专项治理消极应付、不作为、乱作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在反对享乐主义方面,对各级领导干部落实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规定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禁违反规定配备秘书,认真清退违规占用的住房、办公用房和配备的车辆,不得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在反对奢靡之风方面,落实治理“小金库”长效机制,全面检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坚决制止铺张浪费行为,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严禁党政机关违反规定搞楼堂馆所建设。同时,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教育管理干部,注重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综合分析研判,对软、懒、散的领导班子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  

要提高群众工作能力。认真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注重深入基层,摸清情况、摸清底数,克服走马观花、蜻蜓点水,提高调查研究、掌握实情能力;注重倾听民意、集中民智,克服情况不明、个人独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能力;注重直面困难,克服避重就轻、回避矛盾,提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能力;注重顺应群众意愿、回应群众呼声,克服盲目指挥、强迫命令,提高宣传群众、组织群众能力。对那些与群众有感情、为群众办实事、得到群众拥护的干部要提拔使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注重开展群众评议机关活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能。充分运用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新鲜经验,注重发挥行业系统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的优势,创设载体、拓宽渠道,提高服务群众、凝聚群众的能力。  

要加强制度建设。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建立健全促进党员、干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以完善的规则和严格的制度,约束和规范权力运行,倒逼党员、干部作风转变。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已有制度进行梳理,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要长期坚持,抓好落实;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要抓紧修改完善。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通过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出台坚决反对“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关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意见,关于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的意见,关于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的办法,关于厉行节约、制止浪费的规定(包括加强公务支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加强会议、培训、活动经费管理以及楼堂馆所建设管理等),关于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维护群众利益的意见,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管理的规定,关于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住房、配车等工作待遇的规定等制度。大力推进综合体制改革,全面深化简政放权,市委常委、副市长结合分工,有关部门参与,牵头制定落实。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召开总结大会,会议结束时要对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民主评议,重点评议解决问题、改进作风情况。督导组要向党委(党组)反馈评议结果。  

要把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和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既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统一部署,坚持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环节不减少、不变通、不走样,把“规定动作”做到位;又要结合各自实际,灵活安排各个环节的工作,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使“自选动作”有特色。集中教育实践活动告一段落后,要继续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巩固扩大活动成果。  

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期间,第二批单位不要等待观望,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以及市委十七个“一律”和十一个“一律”规定的精神,该改的马上改,该做的马上做。要积极配合,有序参与,结合实际抓紧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促进两批教育实践活动有效衔接,提升整体成效。  

四、组织领导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1、落实领导责任。我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市委领导下开展。市委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市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市委分管领导、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宣传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级机关工委、市发改委、市委教育工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审计局、市政府国资委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级党委(党组)是抓好本区本部门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教育实践活动,领导机构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负责。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履行职责。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本系统的指导作用。  

2、领导率先示范。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教育实践活动,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带头作出承诺,做坚决反对“四风”的表率。市委常委结合各自分工,从非市委常委兼任负责人的单位中选择建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确保至少到联系点参加一次动员大会和民主生活会,开展一次调研指导,督促形成一套制度机制,努力把联系点办成示范点。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先行一步,深入学习讨论,吃透文件精神,带头深入联系点,带头征求意见,带头自我剖析,带头整改落实,力争认识高一层、学习深一步、实践先一着,剖析解决突出问题好一筹。  

3、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中央、省委和市委精神,通过新闻报道、先进典型宣传、言论评论、工作综述、专题专访等形式,充分反映教育实践活动进展和成效。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注重发挥网站、微博等新兴媒体的作用,正面引导网上舆论。重视典型宣传,既宣传正面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又注意剖析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促进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究,适时召开理论研讨会。  

4、强化督查指导。各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派出督导组,全程督导所负责区、部门或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巡回指导,加强督促检查工作。要认真抓好督导组培训,深入领会中央、省委和市委精神,明晰工作任务,确保督导质量。督导中发现有不足之处的,要明确指出,帮助弥补;工作不力的,要及时介入,责令纠正;走了过场的,要严肃批评,督促整改。每个环节基本完成后,市委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要对督导区、部门或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评估,以书面形式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教育实践活动同对领导干部的深入考察、考核任用结合起来,把是否重视抓好教育实践活动并抓出成效,是否真正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作为衡量和考核每一个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要用求真务实的作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对工作进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切实防止用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每个批次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向上级党组织写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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