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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建筑业企业体制改革研究

发布时间: 2022-09-05 17:50:02 浏览:

摘要:自重庆成为中心城市以来,重庆建筑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在重庆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产业地位不断提高。但重庆建筑业还存在着整体水平不高、企业发展问题多、建筑业市场秩序不尽规范、管理体制不够优化等问题,必须进行建筑企业体制改革。文章结合重庆市建筑业的现状,对其进行SWOT分析,针对重庆国有、集体建筑企业,分别提出了其体制改革的思路和方法,认为体制改革的核心是产权改革,并对产权改革进行了探索和研究,以推动重庆市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建筑企业;体制改革;产权

中图分类号:F27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5831(2012)06001504

一、重庆市建筑业现状

(一)建筑业在重庆市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对国民生产总值的贡献:自成为直辖市以来,重庆市建筑业生产总值不断增加,为国民经济作出了重大贡献。重庆市建筑业年生产总产值由2005年的783.56亿元增长到2009年的1 915.25亿元;增加值由2005年的171.61亿元增长到2009年的506.01亿元(表1)。

对社会就业的贡献:随着建筑业的蓬勃发展,建筑从业人员数量也在不断增加。2009年末,重庆市建筑从业人员总数已经超过118万人,这对缓解重庆市就业压力,特别是为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作出了突出贡献。

具有较强的产业辐射功能:仅建筑房屋工程所需的材料就有76大类,1 800多个品种,25 000个规格,涉及钢筋、水泥、化工、机械等几十个物质生产部门。因此,建筑业飞速发展必然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二)重庆市建筑企业构成

1.所有制结构

目前,重庆市建筑业所有制结构趋向多元化。一方面,国有及国有控股的建筑企业、城乡集体企业个数在建筑企业总数中所占比例逐渐下降;另一方面,联营企业、民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数量及其所占比例则不断上升。

2. 产业组织结构

通过对表2与表3的对比分析,从2005年到2009年重庆市建筑企业队伍得到了质的发展。这一发展趋势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重庆市建筑企业数量从2005年的2 301个增长到2009年的2 465个;第二,优质企业的比重有较大幅度的提升,其中一级建筑企业所占比重从2005年的1.38%提高到2009年的10.83%,二级建筑企业所占比重从2005年的15.83%提高到2009年的30.51%。

(三) 重庆市建筑业发展的SWOT分析

SWOT是一种分析方法,通过确定企业本身的优势(strength)、劣势(weakness)、机会(opportunity)和威胁(threat),从而将公司的战略与公司内部资源、外部环境有机结合,往往用于制定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对于重庆建筑业的发展问题,首先就是要清楚的确定其优势和劣势以及所面临的机会和挑战,合理定位。

1.优势(Strength)

(1)累积了丰富的建筑管理和施工经验,包括大型项目、海外工程等项目的经验;(2)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3)投标价格低,竞争力强;(4)建筑劳动力丰富;(5)施工技术装备大幅度提升。

2.劣势(Weakness)

产权结构单一,体制不优;产业集中度不高;企业管理水平低下;企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综合实力不强;资金压力大,资产负债率高;大企业、龙头企业偏少;市场不够规范,监管未完全到位。

3.机会(opportunity)

(1)宏观政策条件具备。

以科学发展观和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作为引领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总纲,以加快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在西部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加快体制创新,调整产业结构,推进科技进步,努力提高行业素质和竞争能力,保持全行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全面提升重庆市建筑业建设和管理水平。

(2)面临良好机遇。

目前,重庆市正处于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大建设这一历史阶段,有利于建筑业的飞速发展。

(3)城市化进程加快。

2005-2009年以来,重庆市常住人口城镇化水平分别为: 45.2%、46.7%、48.34%、49.99%、51.59%,年均增长1.4个百分点。根据美国地理学家Northam提出的城市化进程曲线(图1)可知,重庆市城市化进程正处于加速阶段,城市人口的增加,意味着住宅、市政设施、公共建筑也要相应增加,以满足人们的需求,这就为重庆市建筑业提供了更多的发展空间。

4.威胁(threat)

大量政府投资项目采取公开招标,外来企业可能会冲击重庆本土建筑企业。建筑业企业的施工作业队伍大部分来自于农村的劳动力,受教育的程度较低,综合能力较低。

通过以上分析,重庆市建筑业市场结构不尽合理,大企业、龙头企业较少,整体竞争力有待提高。因此,应该采取WO战略(扭转战略)。现代产权理论认为,经济增长、企业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产权制度的有效安排,并使之合理化。只有建立合理的产权制度,才能形成合理的市场价格机制和有效的激励机制,以实现在资源的合理配置,从而促进经济的有效增长。

二、深化重庆市建筑业企业体制改革

(一)重庆市建筑企业产权体制存在的问题

第一,建筑企业产权主体虚设,产权边界界定不够清晰。国有股与法人股和自然人股不同,它找不到最终的受益者或者权益的责任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或财政部门和企业经营者一样是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的“代理人”,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所有者。而所有者的长远持续发展与代理人、经营者的眼前利益和业绩之间存在矛盾。这种产权边界模糊可能导致“外部经济”(External Economy)。

第二,国有股独大,企业治理失衡。大型国有建筑企业存在企业股份过分集中的问题。由于股份单一,使得企业在外失去了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的能力,也不能接受社会监督,决策能力受到限制;在内则很难实现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相互制衡,科学决策受到限制。

第三,政策性负担。不管是战略性的还是社会性的负担,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和没有这些负担的企业相比,处于不利地位,没有自生能力。政策性负担也是导致重庆市建筑企业发展受阻的一个重要原因。政策性负担所带来政策性亏损,政府必须为之负起责任,结果导致了预算软约束。无论是政策性负担还是预算软约束都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第四,信息不对称(Asymmetric Information),即市场的一方无法观察到另一方的行为,或者无法获知另一方行动的信息。信息不对称有三个方面的体现:(1)由于企业内部的缺陷,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Adverse Selection)始终存在,这实际上是配套的激励体制(Incentive Systems)没有健全的标志。通过产权改革可以约束建筑企业中的各方利益,实际上就起到一种激励作用;(2)政府无法识别建筑企业亏损的真实原因,加之政府失灵(Government Failure)的存在,导致政府很难找到评价建筑业经营状况的准确指标,往往造成激励与约束问题错位;(3)消费者与建筑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面对日益复杂的建筑市场,消费者往往无法辨别众多产品孰优孰劣。目前的重庆建筑业市场还不够规范,无法向消费者提供足够的“信号显示(Signaling)”来区别优劣产品。这也反映了重庆市建筑品牌企业数量太少。

第五,众多小型建筑企业生产自主性小,理顺产权关系的负面影响比较大。大部分小型建筑企业是以“挂靠”、“委托”等方式生存,从市场规范上讲,这些行为是不允许的,处理这些问题也找不到产权依据。但不采取“挂靠”、“委托”等方式,这些企业又很难发展。

(二)重庆市建筑企业产权改革的原则

为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和改革目的的实现,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

所有者多元化。对建筑企业公司制改造,问题在于传统的产权制度无法满足现代公司要求的新的财产组织形式,因此,需要对传统的产权制度进行重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深化改革就是要有效实现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使改组后的公司成为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

产权改革要与解除企业负担相结合。企业进行产权重组,建立现代公司的过程,是解除企业负担、卸去历史包袱的过程。解除企业的负担甚至是改革的前提条件,如企业办社会问题、债务负担和退休职工养老负担过重的问题应采取根本措施予以解决,卸下企业的包袱。

(三)重庆市建筑企业产权改革的方式与方法

重庆市现有建筑企业2 500多家,企业性质、规模各有差异,故产权改革的方法也不应相同。改革重组的方法可以分为整体改革和部分改革,联系企业的实际情况,降低企业体制改革风险。

整体改革是指以企业全部资产为基础,通过资产重组的形式,整体改建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规范企业。整体改革主要是适用于中、小型建筑企业。部分改革是指企业以部分资产进行重组,通过吸收其他股东的投资或转让部分股权设立新的企业,原企业继续保留。部分改革比较适合于大型企业的产权改革,尤其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多采用部分改革的方式。

(四)重庆市国有建筑企业的产权改革

1.大中型国有企业产权改革

随着重庆市建筑行业竞争的加剧,大中型建筑企业单一所有制结构的弊端开始凸显。

目前,大中型建筑企业产权改革应趋于股份制,其目的是建立健全“归属清晰、责权分明、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大致可以分为两类。

其一,控股。对少数从国家安全及未来战略发展考虑需要保留(如高速铁路、军事、航空的基础设施)和一些特大型国企(如国资委直属的土木建筑企业)实行绝对控股。对那些拥有专长和核心竞争力的中型建筑企业可实行相对控股。

其二,退出和参股。对于其他大多数处于一般竞争性状态、经营情况一般或亏损的中型建筑企业进行改制剥离,逐步从竞争领域退出。

2.小型国有建筑企业的产权改革

小型建筑企业产权改革可以参考以下几种方式:(1)对于有专长、有核心竞争力的小型建筑企业,应继续保持其原有股份或国有股份的相对控股地位。(2)对于经营管理不善,既无市场又无资金的小型建筑企业,可以通过重组等方式实现资产的退出,企业原股份可以由其他投资主体购买。(3)对于重庆下属各区县(自治县、市)的小型建筑企业,可以通过企业间整合,集中优势,提升竞争力。

(五)重庆市集体建筑企业的产权改革

集体建筑企业产权不清是导致企业发展受阻的一个重要原因,对集体建筑企业的产权改革的第一步就是明晰产权。集体建筑企业的改革方式可以不同,但必须根据集体建筑企业的经营特点和产权特点。根据集体建筑企业的实际情况,租赁经营和股份合作制更适合大多数集体建筑企业产权改革。所谓租赁经营,是企业的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通过订立合同而实现企业经营管理权的转移。租赁经营的内容不单是企业中的固定资产,而且包括企业生产资料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以及对职工的管理指挥权。股份合作制企业是以劳动合作为基础,吸收了一些股份制的做法,不同于股份制企业和合伙制企业。集体建筑企业经过股份合作制改革以后主要有以下三种可能演变的方向:第一,股份合作制建筑企业演变为股份制建筑企业;第二,股份合作制建筑企业演变为私营建筑企业或民营建筑企业;第三,通过关闭或破产形式退出市场。

三、建筑企业体制改革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任何企业的发展都要求提高管理水平和客观管理的科学性,并有严格的制度保证。应杜绝在建筑企业改革中由于贪污腐败等不法行为导致的国有资产流失。在国有企业,腐败问题导致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影响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仅损害了国家、企业和职工的利益,还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因此,在体制改革的同时,要建立、健全、完善监督体制,最大限度打击贪污腐败行为。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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