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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地税机关惩预防体系建设现状和建议

发布时间: 2022-05-19 14:45:02 浏览: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反腐倡廉重大战略决策的重要措施,是关系税收事业兴衰成败的一项紧迫而长期的任务。本文笔者就当前地方税务机关惩预防体系建设现状谈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成效明显

  近年来,地方税务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按照中央和税务总局的部署,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各方面工作整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打造了一支为民、务实、廉洁、高效的服务型干部队伍。

  (一)教育得到了强化。坚持不懈地进行思想教育,筑牢广大税务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注重运用以案说法,对干部进行警示教育,确保教育入耳、入脑、入心。同时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教育的内容、形式都得到创新,效果进一步增强,使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防线更加厚实,促进了反腐倡廉建设关口前移。

  (二)监督得到了加强。建立和完善了监督机制,强化内外管理,分解权力,相互制约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基本建立起来,监督重点突出,监督形式丰富,权力运行得到监控。对权力运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了及时到位的监督工作,常念“紧箍咒”、勤注“防腐剂”、早打“预防针”,形成了良好的权力监督格局。

  (三)制度得到进一步健全。加强制度建设,不仅要抓好建章立制,更重要的是贯彻落实好制度。近年来地方各级税务机关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基础,围绕人、财、物管理,抓好制度建设和落实,在涉及人事任免、财务支出、物资采购等事项上均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制度》等实行班子集体民主决策,重大活动、关键环节有章可循,中规中矩,形成了一整套反腐倡廉规章制度,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明显提高。

  (四)惩防体系建设整体得到进一步推进。近年来,地方各级税务机关在总结成功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认真探索,积极开展制度创新,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发挥了积极作用,不断增强了惩防体系的实际应变能力,不仅在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方面富有成效,而且在推进改革、从严纠风、坚决惩处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全面推进,实现了税务机关人力资源配置的最优化、工作职能职责的明晰化、“两权”监督制约的有效化。

  二、惩防体系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

  (一)思想认识有偏差。当前在推进税务机关惩防体系建设当中,个别单位思想上还不够重视,没有真正把这项工作抓在手上;有的认为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跟自身关系不大;个别部门和单位的领导认为构建惩防体系只要抓重点部门、重点单位就可以了,不需要每个部门、每个单位都参与;有的领导受部门利益影响,主动性不强,工作推一推,动一动;个别人员还存有“惩防体系建设与发展无关、查办案件会干扰发展、预防腐败会束缚发展思路”等倾向,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惩防体系建设的推进。

  (二)衡量惩防体系建设的具体指标尚不完善。尽管地方各级税务机关在教育、制度、监督、纠风、惩治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形成的惩防体系,惩治是否有力、预防是否有效,制度是否管用,问责是否到位等,目前还没有一个可以衡量的具体指标体系。

  (三)惩防体系建设创新性不够。当前我们抓惩防体系建设,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印发《全国税务系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及分工方案进行落实的,地方各级税务机关结合自己单位实际进行创新的内容比较少,这有待于进一步改进。

  (四)在部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还存在监督不完全到位的情况。当前各级税务机关采取了很多措施,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但是仍有部分部位或环节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三、加强税务机关惩防体系建设的建议

  建立健全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是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根本途径。针对当前地方税务机关在惩防体系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必须要在教育、制度、监督“科学化、系统化、刚性化”上下工夫,从源头上筑牢防止权力、决策和行为失控的基础保障。

  (一)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一是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特别是用科学发展观来教育、引导和武装干部,坚定广大税务干部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二是开展典型警示教育。用税务系统内或其他部门已经处理的、有典型和教育意义的违纪违法案件作为反面教材,采用“案例剖析、以案说法”等形式,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深入剖析,从中吸取教训。三是开展中华民族历史文化和优良传统教育。深入持久地进行中华民族历史文化和中国共产党优良传统教育,牢固树立祖国的观念、人民的观念和党的观念。四是要开展党纪条规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习《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纪处分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行政处分条例》等党纪政纪条规;举办辅导报告会,组织党员干部,听取党纪条规专题辅导报告,加深对《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党纪处分条例》的理解;在认真开展学习教育的基础上,组织党员干部交流学习体会,加强理性思考。五是要开展形势和政策教育。认真了解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掌握国家税收政策变化,把握税务发展规律,明确上级税务系统各项工作决策和部署,进一步坚定信念,增强信心。

  (二)大胆创新,认真抓好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岗责体系。要进一步细化岗位,明确各岗位及人员职责、权限,梳理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项目,明确相关的程序、时限及相应的责任部门,实行定岗定责。二是建立完善风险防控体系。税务机关要进一步查找各个工作岗位上的廉政风险点,利用税收分析预警和纳税评估系统、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和执法监察系统等信息化手段,采集系统自动生成的风险信息,并通过行风评议、阳光政务热线、内外审计、信访案件查办等途径有针对性地收集外部风险信息,加强风险防控。

  (三)加强“两权”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行使。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严格执行总局党组关于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作的规定,以利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二是加强行政管理权监督。围绕干部选拔任用、人员录用调配、大额经费审批、大宗物品采购、服装制作、票证印制、信息化设备购置等重点环节展开监督。三是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做到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领导干部离任、专项资金使用和重大支出项目必须审计,建立健全审计结果的处置机制。四是加强税收执法监督。重点围绕税额核定、增值税和货物运输一般纳税人认定、发票管理、减免缓税审批、出口退税审批、所得税税前列支审批、税务稽查处罚等重点环节展开监督,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税务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五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实行“阳光作业”,税务机关办理税务行政事项,能够公开的都要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监察、司法、财政等部门及新闻媒体的监督。六是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监控。将“两权”运行的各环节都置于计算机的监控之下,形成税务人员与计算机的双控机制,规范税务干部的执法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执法随意性。

  (四)严格责任追究,着力维护制度的权威性。一是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有利于警示教育干部,净化税务系统肌体,始终保持队伍整体的纯洁性。对于违纪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迁就。二是通过监督发现的问题,特别是税务干部在税收工作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行为,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坚决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进行处理。对责任人,该批评教育的,及时进行批评教育;该给予行政处分的,按制度给予处分;该移交司法机关的,要坚决进行移送。真正做到制度建设系统科学、制度执行保障有力,检查问责严格到位,使制度成为惩防体系中一道不可逾越的坚固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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